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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涵江)2021年9月行政处罚公开

来源:涵江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1-10-02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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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对象

案由

依据

处罚措施

执行情况

1

莆田市涵江鑫钜能鞋业有限公司

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罚款人民币220800元

 

2

中腾(福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涉嫌私设暗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121100元

 

3

莆田市涵江区永辉塑胶有限公司

涉嫌违反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规定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28300元

 

4

莆田市涵江区吉融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涉嫌违反挥发性有机物防治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25600元

 

5

莆田市安泰涂料有限公司

涉嫌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216000

 

6

莆田市鸿翔鞋材有限公司

涉嫌违反挥发性有机物防治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4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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