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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涵江)2021年2月行政处罚公开

来源:涵江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1-03-03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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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对象

案由

依据

处罚措施

执行情况

1

福建省盈辉鞋业有限公司

涉嫌新增炼胶生产工艺(密炼、开练)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需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罚款人民币200000元

 

2

莆田市涵江区广源鞋服有限公司

涉嫌通过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3

莆田市涵江区桂妹扁食店

涉嫌所在的商住综合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管道排放到位于店面门口的塑料桶内,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

罚款人民币10000元

 

4

莆田市涵江区嘉宴卤味店

涉嫌所在的商住综合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管道排放到位于店面门口的塑料桶内,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

罚款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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