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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对象
案由
依据
处罚措施
执行情况
1
莆田市涵江区嘉华工贸有限公司
涉嫌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需配套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罚款人民币200000元
2
莆田市鸿立鞋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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