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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别 |
区委巡察一组 |
区委巡察二组 |
区委巡察三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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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巡察单位 |
区政府办(红十字会、国动办)、区政协机关 |
区委办(档案馆、台办、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文联、社科联、融媒体中心) |
萩芦镇、自然资源局、商务局、文旅局、总工会、莆田华侨中学、莆田锦江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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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时间 |
5周左右 |
10周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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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 负责人 |
组 长:林志贤 副组长:吴玉琴 兼职副组长:冯毅、蔡国宾 |
组 长:陈泽阳 副组长:王琼萍 兼职副组长:陈鹏程、包博 |
组 长:吴容容 副组长:郭仁弟 兼职副组长:陈鹏程、冯毅、包博、 蔡国宾、许毅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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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值班 电话 |
18030339240(8:00—18:00) |
17359059126(8:00—18:00) |
18050563695(8: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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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邮政专用信箱: 福建省莆田市A080信箱 |
邮政专用信箱: 福建省莆田市A081信箱 |
邮政专用信箱: 福建省莆田市A082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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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上巡” 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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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信箱地址 |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巡察办大门口(涵江区建平路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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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受理范围 |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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