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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来源:涵江区统计局 时间:2025-06-24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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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涵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涵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莆田市涵江区统计局

莆田市涵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4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2〕3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莆政综〔2023〕1号)、《涵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涵政综〔2023〕18号)要求,我区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经济普查办公室)、莆田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在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区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机构组建、人员选聘、业务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检查、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要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23年5月,政府成立了莆田市涵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我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乡镇(街道、管委会)、村(居)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级人民政府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区600多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莆田市涵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经济普查办公室)深入总结借鉴以往普查经验,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突出统筹、改革与创新,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在制度建设上,印发《涵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等工作制度,为普查组织实施提供全方位的制度保障。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我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普查对象进行调查。在技术手段上,利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各地积极创新应用电话调查、大数据辅助等方式提高普查工作质效。通过这次普查,加强了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深化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向更好服务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统计工作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四、确保数据质量

  我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认真开展数据检查和抽查。为检验我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在普查登记结束后,经济普查办公室开展级数据质量抽查工作,并顺利通过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数据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我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9606个,从业人员183492人,产业活动单位10341个,个体经营户44145个。


涵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莆田市涵江区统计局

莆田市涵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4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9606个,比2018年末增加4618个,增长92.6%;产业活动单位10341个,增加4698个,增长83.3%;个体经营户44145个,增加14003个,增长46.5%(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

比重(%

一、法人单位

9606

100.0

  企业法人

8503

88.5

  机关、事业法人

340

3.5

  社会团体

64

0.7

其他法人

699

7.3

二、产业活动单位

10341

100.0

第二产业

2194

21.2

第三产业

8147

78.8

三、个体经营户

44145

100.0

第二产业

7588

17.2

第三产业

36557

82.8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4282个,占44.6%;制造1496个,占15.6%;租赁和商务服务791个,占8.2%。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22698个,占51.4%;制造5885个,占13.3%;住宿和餐饮5150个,占11.7%(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合 计

9606

100.0

44145

100.0

农、林、牧、渔业*

3

 

40

0.1

采矿业

-

-

-

-

制造业

1496

15.6

5885

13.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7

0.3

-

-

建筑业

576

6.0

1836

4.2

批发和零售业

4282

44.6

22698

51.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93

2.0

2007

4.5

住宿和餐饮业

99

1.0

5150

11.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06

3.2

449

1.0

金融业

5

0.1

-

-

房地产业

301

3.1

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91

8.2

1117

2.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38

2.5

88

0.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1

0.6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28

1.3

3363

7.6

教育

206

2.1

390

0.9

卫生和社会工作

73

0.8

376

0.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33

1.4

742

1.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88

7.2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83492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80603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99746人,减少48761人,下降32.8%;第三产业从业人员83746人,增加37535人,增长81.2%。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90012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45970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78325人,占42.7%;批发和零售35715人,占19.5%;建筑20908人,占11.4%。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39645人,占44.0%;制造18707人,占20.8%;住宿和餐饮10344人,占11.5%(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183492

80603

90012

45970

农、林、牧、渔业*

30

16

278

79

采矿业

-

-

-

-

制造业

78325

37200

18707

1172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98

175

-

-

建筑业

20908

6793

4920

2039

批发和零售业

35715

15397

39645

1980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507

1055

3239

1193

住宿和餐饮业

1416

799

10344

464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474

905

987

347

金融业

1473

507

-

-

房地产业

3107

1163

10

1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030

4258

2545

99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93

747

241

13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53

332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558

865

5839

3693

教育

8536

5234

908

211

卫生和社会工作

2786

1829

509

18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302

561

1840

89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681

2767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及女性人数不含铁路部门负责普查的数据。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14.9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22.01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92.98亿元。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795.22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87.45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07.77亿元。

2023年,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833.42亿元,比2018年增加357.61亿元,增长24.2%。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1007.38亿元,减少76.37亿元,下降7.0%;第三产业营业收入826.04亿元,增加433.98亿元,增长110.7%(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614.99

795.22

1833.42

农、林、牧、渔业*

0.08

0.02

0.11

采矿业

-

-

-

制造业

510.14

239.52

858.0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6.63

14.22

5.65

建筑业

85.55

33.85

144.05

批发和零售业

327.60

190.42

695.1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40

3.19

12.66

住宿和餐饮业

5.18

2.08

3.5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75

1.12

9.80

金融业

0.004 

0.001 

0.039 

房地产业

222.62 

156.23 

57.2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4.80

84.21 

24.1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68 

1.14 

7.0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1.61 

32.99 

2.4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38 

0.74 

3.77 

教育

48.86 

9.78 

3.58 

卫生和社会工作

9.48 

7.66 

1.1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08 

0.45 

4.9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6.15

17.60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不含铁路、金融部门负责普查的数据。

四、分乡镇情况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是:国欢镇1743个,占18.1%;涵西街道1625个,占16.9%;涵东街道1608个,占16.7%。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业活动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是:国欢镇1850个,占17.9%;涵东街道1764个,占17.1%;涵西街道1739个,占16.8%(详见表2-5)。

表2-5 按乡镇分组的法人单位数和产业活动单位数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合 计

9606

100.0

10341

100.0

涵东街道

1608

16.7

1764

17.1

涵西街道

1625

16.9

1739

16.8

三江口镇

861

9.0

905

8.8

白塘镇

1111

11.6

1157

11.2

国欢镇

1743

18.1

1850

17.9

梧塘镇

769

8.0

833

8.1

江口镇

970

10.1

1052

10.2

萩芦镇

182

1.9

198

1.9

白沙镇

131

1.4

159

1.5

庄边镇

106

1.1

125

1.2

新县镇

101

1.0

115

1.1

大洋乡

85

0.9

101

1.0

赤港管委会

314

3.3

343

3.3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在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是:国欢镇37805人,占20.8%;涵东办27341人,占15.0%;江口镇27019人,占14.8%(详见表2-6)。

表2-6 按乡镇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其中女性(

合 计

182044

80107

涵东街道

27341

13815

涵西街道

14930

6067

三江口镇

18375

7850

白塘镇

14483

6305

国欢镇

37805

14142

梧塘镇

26134

12868

江口镇

27019

13353

萩芦镇

4305

809

白沙镇

858

289

庄边镇

743

219

新县镇

845

281

大洋乡

565

220

赤港管委会

8641

3889

注: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及女性人数不含铁路部门负责普查的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涵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莆田市涵江区统计局

莆田市涵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4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523个,比2018年末增长28.3%;从业人员78923人,比2018年末下降18.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423个,占93.4%;港澳台投资企业77个,占5.1%;外商投资企业20个,占1.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64523人,占81.8%;港澳台投资企业6884人,占8.7%;外商投资企业7496人,占9.5%(详见表3-1)。

表3-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23

78923

内资企业

1423

64523

港澳台投资企业

77

6884

外商投资企业

20

7496

其他统计类别

3

2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制造业1496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7个,分别占98.2%、1.8%。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4.8%、7.0%和6.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制造业78325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98人,分别占99.2%、0.8%。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44.7%、6.8%和6.2%(详见表3-2)。

表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23

78923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

其他采矿业

-

-

农副食品加工业

64

2472

食品制造业

29

1254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0

1091

烟草制品业

-

-

纺织业

34

1070

纺织服装、服饰业

49

1923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378

35243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3

397

家具制造业

57

1065

造纸和纸制品业

64

3501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1

398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52

1159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9

429

医药制造业

8

270

化学纤维制造业

-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03

315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61

3026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5

209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4

283

金属制品业

106

2657

通用设备制造业

105

4910

专用设备制造业

74

1811

汽车制造业

11

895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7

112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4

1146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84

5400

仪器仪表制造业

83

3165

其他制造业

3

115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3

70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5

85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8

224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

37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36.77亿元;负债合计253.7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8%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63.71亿元(详见表3-3)。

表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36.77

253.73 

863.71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

-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

-

其他采矿业

-

-

-

农副食品加工业

20.36 

12.61 

53.54 

食品制造业

4.79 

2.66 

16.2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73.01 

28.41 

51.53 

烟草制品业

-

-

-

纺织业

8.18 

3.28 

7.96 

纺织服装、服饰业

6.43 

3.18 

12.1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90.08 

51.06 

304.94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39 

0.44 

1.61 

家具制造业

5.68 

2.83 

4.92 

造纸和纸制品业

17.89 

8.62 

37.88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30 

0.40 

1.85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5.05 

1.70 

5.59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41 

0.39 

1.61 

医药制造业

4.25 

1.78 

10.75 

化学纤维制造业

-

-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2.39 

4.76 

30.72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6.25 

18.99 

41.78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01 

0.77 

6.81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70 

0.49 

2.28 

金属制品业

34.16 

13.57 

78.41 

通用设备制造业

26.78 

10.66 

85.55 

专用设备制造业

8.31 

2.96 

11.63 

汽车制造业

10.83 

3.92 

2.51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4.68 

2.77 

10.57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6.11 

5.49 

4.04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05.57 

54.77 

47.68 

仪器仪表制造业

11.73 

2.50 

24.41 

其他制造业

0.18 

0.13 

0.35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31 

0.23 

0.36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31 

0.14 

0.38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7.99 

9.97 

2.91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8.63 

4.25 

2.74 

    (三)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主要能源产品产量(详见表3-4)。

表3-4 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原煤

亿吨

-

原油

万吨

-

天然气

亿立方米

-

发电量

亿千瓦时

5.62

    其中:火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

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0.18

   核能发电量

亿千瓦时

-

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4.41

太阳能发电量

亿千瓦时

1.02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576个,从业人员20908人。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36.8%,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0.8%,建筑安装业占3.1%,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9.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69.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2.3%,建筑安装业占1.0%,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7.5%(详见表3-5)。

表3-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76

20908

房屋建筑业

212

14456

土木工程建筑业

120

2566

建筑安装业

18

218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226

366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5.55亿元,负债合计33.85亿元。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4.05亿元,比2018年增长9.6%(详见表3-6)。

表3-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85.55

33.85

144.05

房屋建筑业

68.15

26.21

121.77

土木工程建筑业

8.20

3.88

9.25

建筑安装业

0.52

0.14

0.78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8.68

3.63

12.25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涵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莆田市涵江区统计局

莆田市涵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4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4282个,从业人员3571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73.8%和109.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38.5%,零售业占61.5%。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7.4%,零售业占42.6%(详见表4-1)。

表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282

35715

批发业

1647

20504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37

37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29

5156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472

483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66

645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4

427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459

5341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98

2237

贸易经纪与代理

6

93

其他批发业

156

1399

零售业

2635

15211

综合零售

97

65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14

596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78

140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52

334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75

563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19

1445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72

461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67

1224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661

8528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其它占0.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4%,其它占0.6%(详见表4-2)。

表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282

35715

内资企业

4260

35501

其他

22

214

:表中其他包括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7.6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18.6%;负债合计190.4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46.2%。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95.13亿元,比2018年增长142.0%(详见表4-3)。

表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27.60

190.42

695.13

批发业

277.73

170.76

594.74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2.71

1.88

2.5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63.33

43.82

138.85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25.33

12.32

53.2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34

1.13

6.82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3.89

8.65

10.01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11.70

67.10

341.86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50.02

33.18

29.34

贸易经纪与代理

0.30

0.15

0.61

其他批发业

7.11

2.53

11.50

零售业

49.87

19.66

100.38

综合零售

1.75

0.47

3.2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08

0.64

3.42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3.98

1.47

7.8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21

0.36

1.81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47

0.48

2.53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7.86

4.53

19.84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68

0.59

2.55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4.81

2.37

7.46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5.02

8.74

51.71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93个,从业人员350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0.8%和103.2%(详见表4-4)。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93

3507

铁路运输业

-

-

道路运输业

145

2776

水上运输业

5

88

航空运输业

-

-

管道运输业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3

265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2

321

邮政业

8

5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40亿元,负债合计3.19亿元。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66亿元,比2018年增长121.7%(详见表4-5)。

表4-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8.40 

3.19 

12.66 

铁路运输业

-

-

-

道路运输业

7.19 

2.78 

10.26 

水上运输业

0.11 

0.04 

0.43 

航空运输业

-

-

-

管道运输业

-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43 

0.17 

0.82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0.58 

0.19 

0.93 

邮政业

0.09 

0.02 

0.22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99个,从业人员141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8.0%和58.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8.3%,餐饮业占71.7%。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6.0%,餐饮业占54.0%(详见表4-6)。

表4-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99

1416

住宿业

28

652

旅游饭店

7

464

一般旅馆

17

164

民宿服务

4

24

餐饮业

71

764

正餐服务

48

410

快餐服务

11

103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5

209

其他

7

42

:表中其他包括饮料及冷饮服务和其他餐饮业。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2.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4.1%,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5.9%(详见表4-7)。

表4-7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99

1416

内资企业

97

1191

港澳台投资企业

2

225

:表中其他包括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1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6.4%;负债合计2.0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7%。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9亿元,比2018年增长42.5%(详见表4-8)。

表4-8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18

2.08

3.59

住宿业

3.83

1.66

1.76

旅游饭店

2.82

1.56

1.26

一般旅馆

0.96

0.10

0.44

民宿服务

0.05

0.01

0.06

餐饮业

1.35

0.42

1.83

正餐服务

0.82

0.17

1.04

快餐服务

0.10

0.02

0.22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35

0.21

0.48

其他

0.09

0.02

0.10

:表中其他包括饮料及冷饮服务和其他餐饮业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06个,从业人员247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11.6%和524.7%(详见表4-9)。

表4-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306

2474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7

30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44

28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55

216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7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16.6%;负债合计1.1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31.3%。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80亿元,比2018年增长441.3%(详见表4-10)。

表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75 

1.12 

9.80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0.07 

0.02 

0.13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81 

0.14 

2.3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88 

0.97 

7.32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301个,比2018年末增长121.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58个,物业管理企业70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66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8.4%、141.4%和266.7%。

2023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107人,比2018年末增长66.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771人,比2018年末下降8.5%;物业管理企业1111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52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9.6%和168.4%(详见表4-11)。

表4-1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01

3107

房地产开发经营

58

771

物业管理

70

1111

房地产中介服务

66

526

房地产租赁经营

102

668

其他房地产业

5

31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88.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9.1%,外商投资企业占2.1%。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1%,港澳台投资企业占2.8%,外商投资企业占1.0%(详见表4-12)。

表4-1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43

2837

内资企业

216

2729

港澳台投资企业

22

84

外商投资企业

5

24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2.62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05.42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11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56亿元。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56.23亿元。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7.26亿元(详见表4-13)。

表4-1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22.62 

156.23 

57.26 

房地产开发经营

205.42 

144.85 

49.26 

物业管理

1.11 

0.44 

2.56 

房地产中介服务

0.56 

0.18 

2.07 

房地产租赁经营

15.49 

10.73 

3.25 

其他房地产业

0.05 

0.02 

0.11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777个,从业人员1088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00.5%和205.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3.9%,商务服务业占86.1%。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2.9%,商务服务业占87.1%(详见表4-14)。

表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77

10887

租赁业

108

1399

商务服务业

669

9488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其他占0.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其他占0.2%(详见表4-15)。

表4-1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77

10887

内资企业

775

10869

其他

2

18

:表中其他包括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3.3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09.5%。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9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0.40亿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84.09亿元。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10亿元,比2018年增长130.4%(详见表4-16)。

4-1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03.39 

84.09 

24.10 

租赁业

2.99 

1.21 

4.64 

商务服务业

200.40 

82.88 

19.46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涵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莆田市涵江区统计局

莆田市涵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4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238个,从业人员209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0.5%和223.0%。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20个,从业人员202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38.5%和238.8%(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20

2026

研究和试验发展

25

226

专业技术服务业

92

1042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03

758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1%,其他占0.9%。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0%,其他占1.0%(详见表5-2)。

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20

2026

内资企业

218

2006

其他

2

20

:表中其他包括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4.9%;负债合计1.0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37.0%。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03亿元,比2018年增长200.4%(详见表5-3)。

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55 

1.00 

7.03 

研究和试验发展

0.47 

0.09 

0.67 

专业技术服务业

1.45 

0.48 

2.94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63 

0.43 

3.42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61个,从业人员95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9.6%和57.3%。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3个,比2018年末下降48.0%;从业人员269人,比2018年末下降15.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8.02亿元,负债合计31.1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4亿元,比2018年增长103.0%。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59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8.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48亿元,比2018年下降41.2%。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28个,从业人员155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72.3%和218.0%(详见表5-4)

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128

1558

居民服务业

62

715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42

354

其他服务业

24

489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4%,其他占1.6%。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3%,其他占0.7%(详见表5-5)。

5-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28

1558

内资企业

126

1547

其他

2

11

:表中其他包括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47.9%;负债合计0.7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20.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7亿元,比2018年增长175.5%(详见表5-6)。

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38 

0.74 

3.77 

居民服务业

1.17 

0.28 

1.85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0.79 

0.27 

1.15 

其他服务业

0.42 

0.19 

0.77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206个,从业人员853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2.0%和34.1%。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87个,从业人员6856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17.1%和增长29.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5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0.1%;负债合计0.4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3.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8亿元,比2018年增长74.6%。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7.1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55.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7.11亿元,比2018年增长73.0%。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73个,从业人员278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9%和18.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5个,比2018年末下降30.0%;从业人员2149人,下降2.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85亿元,负债合计0.4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9亿元,比2018年增长129.5%。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8.6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0.3%。本年支出(费用)合计7.20亿元,比2018年增长28.5%。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33个,从业人员130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9.8%和46.6%。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19个,从业人员121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2.6%和50.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1.7%;负债合计0.43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6亿元,比2018年增长131.7%。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09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40.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19亿元,比2018年增长91.8%。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688个,比2018年末下降22.7%;从业人员7681人,下降13.2%。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5.06亿元,比2018年增长42.9%。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涵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莆田市涵江区统计局

莆田市涵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4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区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6,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4.6%。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7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7.0%;高端装备制造业9个,占19.6%;新材料产业7,占15.2%;生物产业2,占4.3%;新能源汽车产业2个,占4.3%;新能源产业3个,占6.5%;绿色环保产业6,占13.0%。

(二)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区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1%

二、高技术产业

(一)高技术制造业

2023年末,全区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40个,比2018年末增长37.9%;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2.7%,比2018年末提高2.7个百分点。

2023年,全区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0.64亿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14.4%。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2.7亿元,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2.44%。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293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05件,分别比2018年增长70.3%和56.7%;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5.8%,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12.1个百分点。

(二)高技术服务业

2023年末,全区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6.1%。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8亿元,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11.7%。

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区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231个,从业人员25909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6.69亿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28个,占5.7%;数字产品服务业26个,占1.2%;数字技术应用业308个,占13.8%;数字要素驱动业1769个,占79.3%。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8521人,占32.9%;数字产品服务业197人,占0.8%;数字技术应用业2534人,占9.8%;数字要素驱动业14657人,占56.6%。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08.49亿元,占58.1%;数字产品服务业1.11亿元,占0.6%;数字技术应用业9.93亿元,占5.3%;数字要素驱动业67.16亿元,占36.0%。

四、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01个,比2018年增长140.5%,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2.2%。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2353人年,比2018年增长293.0%。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9.99亿元,比2018年减少0.72亿元;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29%。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637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51件,分别比2018年增长44.8%和7.1%;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23.7%。

五、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区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477个,从业人员5086人资产总计13.39亿元

2023年末,全区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448个,比2018年末增长58.9%;从业人员4951人,比2018年末下降2.5%资产总计13.1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1亿元。

2023年末,全区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29个,从业人员135人;资产总计0.25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25亿元。

 

注释:

[1]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4]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行业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4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5]高技术服务业:按照《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6]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7]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8]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9]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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