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环境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8年)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莆田市涵江滨海产业新区总体规划(2024年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莆田市涵江滨海产业新区总体规划(2024年修编)
规划范围及面积:莆田市涵江滨海产业新区(即木兰溪口产业新城)北面以沈海高速公路边坡线为界,东北向至萩芦溪口江口岸线,西南到木兰溪三江口岸线,向南至兴化湾涵江港口前沿线,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55.63平方公里。
发展定位:以食品加工及配套、新材料(含符合产业规划的再生纤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等为主导产业,以电子信息、现代港口物流等新兴产业为辅的现代化产业基地和宜居、宜业新区。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莆田市涵江港区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94-381900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中检集团福建创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0591-8351118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意见反馈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规划环评编制单位或规划实施单位发表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莆田市涵江港区建设服务中心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