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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园分区单元(350303-10)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来源: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开发有限公司 时间:2024-08-07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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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环境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8年)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园分区单元(350303-10)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园分区单元(350303-10)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及面积:新涵工业区分区单元位于涵江区主城区西北部,主要涉及梧塘镇、国欢镇,四至范围:东至工业街、高林街,西至涵港大道(向莆铁路)、邠河路,南至滨海大道(国欢路)、公园西路,北至荔涵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9.60平方公里

发展定位:以鞋革制品业、食品行业、服装纺织业为主,辅以电子工业、机电工业制造业等产业。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61598507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中检集团福建创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91-8351118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意见反馈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规划环评编制单位或规划实施单位发表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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