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涵江区人民政府(涵政综〔2025〕8号)文批准,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莆涵海挂〔2025〕02号宗海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海基本情况
|
宗海名称 |
涵江兴化湾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一期100MW工程) |
|
宗海编号 |
莆涵海挂〔2025〕02号 |
|
宗海位置 |
涵江区兴化湾海域,具体见宗海位置图和界址图 |
|
宗海面积 |
112.5137公顷 |
|
用海类型 |
一级类为“工业用海”,二级类为“电力工业用海” |
|
用海方式 |
一级方式为“构筑物”,二级方式为“透水构筑物” |
|
出让年限 |
26年 |
|
出让方式 |
挂牌 |
|
挂牌起始价 |
5484.97万元 |
|
竞买保证金 |
1097万元 |
|
增价幅度 |
100万 |
|
用海指标 要求 |
1.宗海用海类型为工矿通信用海区,应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的功能定位,开展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一期100MW工程)项目建设,不得擅自改变海域用途; 2.严格执行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要求,合理科学开发利用海域,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超过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之日起满二年未开发建设,且未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延长开发建设期限的;或者虽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延长开发建设期,但延长期届满后仍未动工开发建设的,由批准该海域使用权的人民政府依法收回海域使用权,并公告注销。 |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1.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参加本次海域使用权的挂牌活动,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2.竞买人要求:
(1)竞得人必须已取得近海养殖渔光互补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指标,项目规模不低于100MW(含100MW);
(2)竞得人必须按时足额逐年缴纳海域使用金,海域使用人不按期缴纳海域使用金的,自逾期之日起,一律按照其滞纳日期及滞纳金额按日加收1‰的滞纳金;逾期30天仍拒不缴纳的,由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的人民政府依法注销海域使用权;
(3)海域储备期间已发生的用海前期专业编制费用、海域评估费用、海域增值费用等由竞得人承担,并列入出让价款;
(4)竞得人积极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等管理工作;
(5)竞得人必须服从重大项目建设用海需要。
三、本次用海海域使用权挂牌不设保留底价,在限定时间内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索取资料时间及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15日到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二楼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3月25日到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二楼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16:00时止(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将于2025年3月25日17:0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地点、时间
本次海域使用权出让挂牌活动在莆田市涵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挂牌时间自2025年3月16日8:00时至2025年3月25日17:00 时(正常工作时间)。
七、特别提示:
1.竞买申请人须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凭保证金入账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提出竞买申请,取得竞买资格方能参加挂牌活动,允许竞买人多次报价,但必须有一次有效报价;
2.保证金由竞买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3.如竞买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则该笔竞买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4.其他事项详见挂牌须知,挂牌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公告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的公共资源公示公告专栏(http://www.pthj.gov.cn/zwgk/ggzypz/ggzygggs/)上公布。
九、联系方式
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小陈 电话:15205931990
联系地址: 涵江区公园东路599号
十、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动,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