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和实绩突出村名单的通知》(闽委振兴办〔2023〕1号)和《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涵江区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涵财〔2020〕4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度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国欢镇黄霞村)奖补资金400万元,用于支持乡村产业振兴、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等,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科目。请国欢镇根据《关于申报2022年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建设项目的报告》(涵国政〔2023〕30号)文件统筹使用资金,并按照(涵财〔2020〕43号)文件要求,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按时序进度完成项目建设。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3年4月25日-5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可向涵江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594-3566920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塘北山巷38号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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