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财农[2024]80号
单位: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7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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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科目(编码+名称) |
政府预算支出科目(编码+名称) |
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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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预算 |
预备费 |
上年结转 |
上级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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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2-2120814农村生产发展支出 |
50205委托业务费 |
172.6687 |
172.6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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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72.6687 |
172.6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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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根据莆财农(2024)88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2.6687万元,其中:秋收种粮主体补助53.08万元,晚稻叠加补助2.82万元,春收种粮主体补助2.88万元,马铃薯叠加补助4.8万元,2023年撂荒耕地复耕种粮补助65.6838万元,2023年水稻机插秧服务补助5.75万元,2023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机流转专项奖励12.0549万元,2024年脱贫对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25.6万元。请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加强资金拨付、跟踪、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农业部门,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要加强公示公告,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要求,逐级做好公告公示工作,按时完成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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