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财农[2024]42号
单位: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0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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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科目(编码+名称) |
政府预算支出科目(编码+名称) |
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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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预算 |
预备费 |
上年结转 |
上级专项(财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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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50205委托业务费 |
300.00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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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0.00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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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根据闽财农指[2024]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3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脱贫地区行政村开展补短板、强弱项、重提升工作,建设道路、沟渠等小型公益项目,实施村容村貌改造等,每个行政村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待预算调整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请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等相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并将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要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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