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财农[2024]11号
单位: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日 单位:万元
|
支出功能科目(编码+名称) |
政府预算支出科目(编码+名称) |
合计 |
其中: |
|||
|
本级预算 |
预备费 |
上年结转 |
上级专项(财力) |
|||
|
5001-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50205委托业务费 |
37.9 |
37.9 |
|||
|
合计 |
37.9 |
37.9 |
||||
|
说 明 |
根据闽财农指[2023]11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9万元,其中:雨露计划24.9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13万元,待预算调整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请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等相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并将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要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