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财农[2024]10号
单位: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日 单位:万元
|
支出功能科目(编码+名称) |
政府预算支出科目(编码+名称) |
合计 |
其中: |
|||
|
本级预算 |
预备费 |
上年结转 |
上级专项(财力) |
|||
|
5001-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50205委托业务费 |
131.00 |
131.00 |
|||
|
合计 |
131.00 |
131.00 |
||||
|
说 明 |
根据闽财农指[2023]11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1万元,专项用于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80万元,待预算调整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该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请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要加强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安排,要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充分发挥12345平台作用,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强化监管。要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按时完成绩效目标(见闽财农指[2023]111号附件3)。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