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财农[2023]95号
单位: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4日 单位:万元
|
支出功能科目(编码+名称) |
政府预算支出科目(编码+名称) |
合计 |
其中: |
|||
|
本级预算 |
预备费 |
上年结转 |
上级专项 |
|||
|
5002-2120814农村生产发展支出 |
50205委托业务费 |
161.92 |
161.92 |
|||
|
合计 |
161.92 |
161.92 |
||||
|
说 明 |
根据莆财农(2023)96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1.92万元,其中:2022年秋收规模种粮新型经营主体和晚稻叠加补助60万元,2023年春收规模种粮新型经营主体和秋冬种马铃薯叠加补助1.92万元,2023年水稻集中育机插秧补助4万元,2023年高标准农田市级配套资金96万元。请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加强资金拨付、跟踪、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农业部门,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要加强公示公告,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要求,逐级做好公告公示工作,按时完成绩效目标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