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财农[2021]74号
单位: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7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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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科目(编码+名称) |
政府预算支出科目(编码+名称) |
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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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预算 |
预算调整 |
上年结转 |
上级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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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2130505生产发展 |
50302基础设施建设 |
12.68 |
1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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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2.68 |
1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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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根据莆财农(2021)10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补助资金12.68万元,请按照《莆田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莆财农(2019)88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拨付、跟踪、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农业部门,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要加强公示公告,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要求,逐级做好公告公示工作,按时完成绩效目标(见莆财农(2021)101号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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