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财农[2021]72号
单位: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6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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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科目(编码+名称) |
政府预算支出科目(编码+名称) |
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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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预算 |
预算调整 |
上年结转 |
上级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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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2130505生产发展 |
50205 委托业务费 |
27.85 |
2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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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7.85 |
2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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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根据莆财农(2021)100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闽宁劳务协作就业补助资金27.85万元,请按照按照《莆田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莆财农(2019)88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拨付、跟踪、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农业部门,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要加强公示公告,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要求,逐级做好公告公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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