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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度14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及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等(区级扶贫专项)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

来源:涵江区财政局 时间:2021-10-12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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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涵委发〔2019〕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精神,为强化预算绩效责任,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现将绩效评价报告批复你局,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本次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和评价小组提出的建议,请你局按照财政部财预〔2020〕10号文件第二十七条要求,认真研究分析,并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建议采纳情况书面报告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

  附件:莆田市涵江区2020年14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及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等(区级扶贫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莆田市涵江区2020年度14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及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等(区级扶贫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2020年度14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及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等(区级扶贫专项)

  项目实施单位: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总金额:  140万元

  评价年度:2020年度

  评价小组: 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

  引言 

  为切实推进涵江区14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及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等(区级扶贫专项)项目工作顺利开展,检验2020年财政资金投入的绩效。近期区财政局组织评价小组对该项资金2020年度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及建议发给区农业农村局,请予以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及时运用到今后预算与项目管理相关工作中。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落实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若相关问题未及时整改或完善,区财政局将根据实际情况扣减预算安排规模。评价结果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切实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及贫困户发展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检验2020年财政资金投入的绩效。近期区财政局组织评价小组对该项资金2020年度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及建议发给区农业农村局,请予以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及时运用到今后预算与项目管理相关工作中。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落实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若相关问题未及时整改或完善,区财政局将根据实际情况扣减预算安排规模。评价结果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2020年度14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及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等(区级扶贫专项)项目,既是经济任务,更是政治任务,区农业农村局为具体业务负责部门,各乡镇为主体责任单位,莆田市涵江区扶贫办为具体实施单位,充分调动村集体的主观能动性和各级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创造性,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合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二)项目实施依据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涵农综〔2020〕8号)、《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区级产业扶贫奖励资金的通知》(涵农综〔2020〕118号)、《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涵农综〔2020〕165号)等文件。

  (三)项目的基本性质 

  14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及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等项目是增加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和贫困户家庭收入重要举措,也是提升贫困村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能力,以及提高贫困户发展生产积极性的有效措施。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各乡镇应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摸排有发展生产贫困户上报区扶贫办,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上报户数下拨相应补贴资金,并由乡镇验收贫困户生产项目并发放补贴资金。

  2.各乡镇指导有条件贫困户选址,开设并经营扶贫超市,同时,审批后再统一报送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发放相应补贴资金。

  3.根据要求,下达我区1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0万元,每个村各1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项目补助。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4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及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等项目支出专项资金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0万元,实际支出198.52万元,区级预算实际执行率99.26%。其中,下达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0万元用于我区1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项目补助,下达区级产业扶贫资金58.52万元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补助,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4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及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等项目支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我区贫困村道路硬化、路灯、文化休闲广场、河道整治、水利设施修复等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以及贫困户发展生产等项目补助,增加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和贫困户家庭收入。

  三、项目效益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选用的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项一级指标和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使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6项二级指标及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等14项三级指标。

  (1)投入:包括项目立项、资金落实2项二级指标。主要评价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绩效目标合理性及明确性、资金到位率、资金支出进度、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情况等。

  (2)过程:包括项目业务管理、项目财务管理等2项二级指标,主要评价项目业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及有效性,项目财务管理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及有效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等。

  (3)产出:包括项目产出1项二级指标,主要评价项目实际完成情况,项目质量指标。

  (4)效果:包括项目效益1项二级指标,主要评价项目使用效益和群众满意度。2、评价方法 

  我们根据2020年度14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及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等(区级扶贫专项)项目的相关文件,在调查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制定2020年度14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及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等(区级扶贫专项)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通过现场勘察、座谈调研等形式进行综合评价,通过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得出综合评价结果。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贫困村基础设施水平不断改善,公益事业服务能力逐步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不断提高,群众幸福获得感得到增强。

  (三)项目绩效分析 

  我们在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的基础上,结合评价抽样调查、现场勘查、座谈等进行综合打分,最终绩效评价总得分为98分,各指标得分情况分析如下:

  1、投入(得30分) 

  (1)项目立项规范性:项目立项程序规范,提供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该指标得3分。

  (2)绩效目标合理性: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的要求,绩效目标的确定符合项目建设条件,预期效益明显,该指标得4分。

  (3)绩效指标明确性: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该指标得4分。

  (4)资金落实:资金到位率为99.26%,在80%以上,该指标得10分。

  (5)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度资金使用率为100%,资金使用能按照合同比例进行拨付使用,该指标得9分。

  2、过程(得21分) 

  (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健全。该指标得4分。

  (2)业务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实施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该指标得4分。

  (3)财务制度健全性: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健全。该指标得4分。

  (4)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合同规定的用途。该指标得5分。

  (5)财务监控有效性:项目实施单位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该指标得4分。

  3、项目产出(得9分) 

  (1)实际完成率: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情况与计划情况基本相符。其中,贫困村发展项目数量实际完成值为14,绩效目标值值为10。该指标得4分。

  (2)产出质量:工程验收合格率100%。该指标得5分。

  4、项目效益(得38分) 

  (1)使用效益: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数实际完成率100%。该指标得20分。

  (2)群众满意度:项目实施过程是否按照规定公开公示,群众对扶贫政策是否知晓率较高,群众普遍认为效果较好。该指标得18分。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项目预算编制准确性需进一步提高,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0万元,预算安排200万元,实际支出198.52万元,区级预算实际执行率99.26%,预算编制准确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虽然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村级集体经济也在不断壮大,但存在贫困村无法形成一村一品的规模效益项目,普遍存在收益不高、带动贫困户发展少、辐射面窄等问题。

  五、有关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算编制准确性;二是加大项目资金的管理力度,确保项目资金高效使用和安全运行;三是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切实提高贫困家庭收入水平。

 

 

  附件

2020年度14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及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等(区级扶贫专项)项目项目支出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汇总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指标解释

评价重点

评分标准

权重

得分

30

11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评价要点:

以上评价要点,违反1点扣1分,扣完为止,若存在严重违反情况则不得分

3

3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评价要点:

以上评价要点,违反1点扣1分,若存在严重违反情况则不得分

4

4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以上评价要点,违反1点扣1分,若存在严重违反情况则不得分

4

4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使

19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到位率低于30%不得分,30—50%得3分,50—80%得7分,80%以上得10分

10

1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使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和结转结余程度。

(1)资金使用率是否过低,导致资金闲置过多(资金使用率=(实际支出使用资金/项目到位资金总额×100%)。

若资金使用率低于60%,扣4分,资金使用率60%,扣2分,其余评价要点,违反1点扣1分,

9

9

(2)资金是否按照合同规定按比例进行拨付使用。

21

8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以上评价要点,违反1点扣2分,若存在严重违反情况则不得分

4

4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评价要点:

以上评价要点,违反1点扣1分,若存在严重违反情况则不得分

4

4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13

财 务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以上评价要点,违反1点扣2分,若存在严重违反情况则不得分

4

4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使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以上评价要点,违反1点扣1分,若存在严重违反情况则不得分

5

5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评价要点:

以上评价要点,违反1点扣2分,若存在严重违反情况则不得分。

4

4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9

9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贫困村发展项目数量实际完成值/贫困村发展项目数量计划完成值)×100%。

若完成率小于40%扣3分,40—60%扣2分,若在60—80%扣1分,80%以上不扣分。

4

4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完成值。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完成值。

产出质量

工程验收合格率

工程验收合格率=(验收合格项目数量÷总项目数量)*100%

若完成率大于90%得5分,;70-90%得3分;60—70%得1分若低于60%的不得分

5

5

 
 

40

40

使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数实际完成率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数实际完成率=(实际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数/计划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数)×100%

计划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数:500人。

若完成率大于90%得20分,;80-90%得16分;70-80%得12分;60—70%得8分,;若低于60%的不得分

20

20

群众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评价要点:①项目实施过程是否按照规定公开公示;②群众对扶贫政策是否知晓情况。

以上评价要点,不符合扣4分,严重不符合标准不得分

20

18

合计

       

100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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