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财企[2024]036号
单位:区工信局 2024年12月23日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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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科目 (资金性质+编码+名称) |
政府预算支出科目(编码+名称) |
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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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预算 |
预备费 |
上年结转 |
省市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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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 |
507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
34.54 |
3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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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4.54 |
3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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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根据莆财企[2024]70号文件精神,本次应下达2023年和2024年上半年“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170.12万元,同时清算收回2022年度“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135.58万元,其中:莆财企[2022]83号文件资金为市局直接拨付市局直接收回135.28万元、莆财企[2023]35号文件资金(涵财企[2023]14号)收回0.3万元。综上,本次下达2023年和2024年上半年“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34.54万元。 根据莆财企[2021]73号、涵财企[2022]034号文件精神,需清算收回云度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专项资金2000万元。鉴于2000万元清算资金我局已先行预拨给云度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涵财企[2019]086号),故本次将2023年和2024年上半年“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34.54万元予以抵扣用于归还区级财政。 请认真做好一体化系统的项目入库,绩效监控和管理等相关工作,并按要求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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