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闽财债管﹝2018﹞14号)核定我区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2157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77077万元,专项债务744500万元。
二、2018年新增债务情况
根据闽财债管﹝2018﹞14号文件精神,2018年涵江区新增一般债券资金39793万元。对于新增的政府债务,经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由省级代为举借。
三、地方政府债务余额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涵江区地方政府性债务实际余额1110594万元(含新增一般债券资金3979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66510万元、专项债务744084万元;实际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21577万元相比,减少了10983万元。
附表:2018年度涵江区政府债务余额和限额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