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涵江区财政局汇总,2016年区级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如下: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7.93万元,比上年下降34.3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90万元,比上年增长44.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往台湾的考察活动批次增加,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5个;因公出国(境)累计15人次。主要是: 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实行先审后批制度,严禁安排与本单位业务无关的、照顾性的、无实质内容的和考察性的出国(境),办理出国(境)审批要认真填报《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并按规定程序报区财政部门对预算及资金审核和相关部门审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7.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2.06万元,比上年增长1693%,主要是区疾病控制中心购置药品冷藏车。公务用车运行费465.34万元,比上年下降41.84%,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是: 严格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支出,严禁购买无审批手续的车辆,一般公务用车的购置和更新,须有车辆编制和购买经费预算,报经区机关管理处和区财政审核后,实行区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并送区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加大对公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监督检查力度,控制公车购置和运行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79.63万元,比上年增长0.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来涵考察检查调研活动增加,我区已全面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实行接待预算管理,健全完善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严禁以会议和培训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