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关于规范人防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意见》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人防行政审批工作。
二、主要内容
关于如何规范人防行政审批权力运行共分成四大点,分别是(一)审批依据;(二)优惠政策时效性;(三)审批统一性;(四)推进政务公开。
(一)审批依据。人防行政审批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入民防空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依据.以政府纪要,备底录等形式批准减、免、缓建设防空地下室或繳纳易地建设费问题,只要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均不能作为依据。
(二)优惠政策时效性。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处理。
(三)审批统一性。严格按照市人防(2019)9号文件,实行批“四个统一”(“统一服务指南”、“统一审批流程”、“统ー审批系统”、“统一监管方式”)全面推行“自己“批、网上办”严格按照审批导图收件和审批,不在导图外设置新的收件门槛。
(四)推进政务公开。定期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缴、使用和易地建设人员掩蔽工程情况,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