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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莆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人防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涵江区住建局 时间:2020-07-13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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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人防办:

  根据省委2019年巡视反馈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人防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权力运行,现将《关于规范人防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二)优惠政策时效性。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处理。

  (三)审批统一性。严格按照市人防(2019)9号文件,实行批“四个统一”(“統一服务指南”、“统一审批流程”、“统ー审批系统”、“统一监管方式”)全面推行“自己“批、网上办”严格按照审批导图收件和审批,不在导图外设置新的收件门槛。

  (四)推进政务公开。定期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缴、使用和易地建设人员掩蔽工程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一)审批依据。人防行政审批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入民防空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依据.以政府纪要,备底录等形式批准减、免、缓建设防空地下室或繳纳易地建设费问题,只要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均不能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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