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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来源:涵江区住建局 时间:2020-02-20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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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实施意见》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

二、制定思路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 2019-2021 )的通知》(建城〔2019〕5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的通知》(闽建城〔2019〕10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三、主要内容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实施意见》共大点,分别是(一)总体目标;(二)重点任务;(三)保障措施

)总体目标

持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污水收集处理,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消除黑臭比例保持在 90%以上,基本实现长制久清。到2021年底,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5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达到80mg/L以上。

仙游县、湄洲岛、北岸经济开发区参照执行并纳入市级考核范畴。

重点任务

1、全面排查水管网

市水务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污水设施移交与接管工作的通知》(莆政〔2016〕19号)《莆田市推进城区(含集镇区、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莆政办〔2016〕18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落实污水收集处理三年行动方案有关事项的批复》(莆政综〔2017〕38号)等文件精神及职能分工,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城市市政排水管网排查,重点排查污水管网及检查井功能状况、错接混接及用户接入情况,排查工作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市水务集团排查成果由市住建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各县、区(管委会)排查成果由属地住建局(建交局)组织审核。(上述工作由市住建局牵头, 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参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水务集团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水务集团落实,不再列出)

2、全面推进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建设改造

⑴开展城市污水工程专项规划修编。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修编《莆田市城市污水工程专项规划(2014-2030年)》,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污水工程详细规划编制,2020年上半年完成。(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等部门参与)

⑵制定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及污水处理厂“一厂一 策”。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水务集团根据污水管网排查结果,制定污水管网系统性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分片区明确2020-2022年度项目清单、责任单位、责任人、投资计划和完成时限。针对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较低问题,各污水处理厂运行及监管单位要细化“一厂一策”。其中:市闽中污水处理厂、荔城污水处理厂、秀屿污水处理厂由市水务集团组织编制。其他各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由属地县(区)人民政 府(管委会)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及“一厂一策”于2020年5 月底前编制完成。(市住建局、市水务集团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等部门参与)

⑶加快实施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根据污水管网排查结果及分年度污水管网系统性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市政污水管网错接混接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和破损管网修复等,全市每年新建改造城市污水管网60公里以上。系统推进“断头管”联通,2021年底前因片区征迁等无法贯通的,要制定并实施替代方案。(市住建局、市水务集团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参与)

⑷推动生活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县(区)人民政府(管 委会)、市水务集团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优化污水处理厂、管 网布局,预留规划建设用地和地下空间。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不能满足要求的,要加快实施新扩建工程。市水务集团根据实 际收集及运行情况,适时启动闽中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2020年3月底前完成荔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及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推动再生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市政环卫绿化等。(市水务集团、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参与)

3、推进老旧小区、棚户区雨污分流改造

大力推进中心城区以及涵江建成区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 2021年底前完成:荔城区马宫片区、潭头桥片区、南郊片区、畅林片区;城厢区龙德井一农民街片区、月塘南片区;涵江区建安小区、涵华小区南片区等片区改造。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时 同步开展排水管网和雨污分流改造,强化污水收集,确保改造一个完成一处污水收集和雨污分流。(县、区、管委会负责)

4、强化小区污水排放管理

⑴同步推进居民小区、公共建筑、企事业单位内部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及破损管网修复.居民小区由县(区)人民政 府(管委会)统一组织专业队伍实施。(市住建局牵头,市城管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按照职责参与)

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由设施权属单位负责,企事业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协调和监督,属地排水主管部门做好技术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参与)

⑵规范阳台废水排放管理。按照《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住宅阳台废水排放的通知》(莆建设科〔2019〕34号)规定,规范阳台废水排放管理,方案评 审和总平面布置图审批时要规范阳台废水排放措施。阳台应单 独设置废水排水管并接入市政污水收集系统,屋面单独设立直 排雨水管道并接入市政雨水收集系统,不得与阳台排水管连通。新建住宅竣工验收后装修的,不得任意改变雨水、废水管道接口,不得将住宅阳台废水接入小区雨水管道。已建住宅小区存在阳台洗衣废水排入小区雨水系统的,应组织实施改造。各县、区(管委会)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时,应将住宅阳台废水排放管道建设纳入改造内容。(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5、健全排水管网建设质量管控机制

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排水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将排水设施建设纳入全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施工单位要提 供管道地基与基础施工、接口处理、严密性试验、回填施工等重要工序的质量控制节点资料。污水管道要严格按照规范标准 进行严密性试验和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对重要排水设施工程项目隐蔽工程进行抽查。(市住建局牵头)

6、规范工业排水管理

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组织评估现有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废水对污水处理厂出水的影像,导致出水不能稳定达标的要在2020年底退出,防范冲击城镇生活污水 处理设施风险。对工业废水超标排放或偷排漏排影响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时,要开展水质调查分析排查,并依法进行查处。(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参与)

7、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⑴建立“建管合一”机制。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加大改革力度,理顺排水行业统一建设管理体制,建立高 效、系统的监管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载体,推进全市污水处理行业一体化。推进市水务集团进一步实施专业排水实 施统一建设管养,推行“(污水)厂-(污水管)网-河(道)” 一体化运营管理,打通污水处理产业链,实现“专业管理、规 范运行、规模经营”,切实解决排水设施不按规划执行、不系统建设、多头建设管理、管养主体不明确等问题。(市国资委、 市水务集团牵头,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一发改委参与)

⑵建立常态化维护管理机制。强化排水设施验收移交管理。建立排水设施网格化、常态化巡查管理机制。推进实施“厂-网” 或“厂-网-河” 一体化方式运营管理,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实行按效付费。(市住建局、市水务集团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国资委参与)

⑶提高排水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化水平。在建立排水设施GIS 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强化适时监测、科学调度、预警分析等功能,加强排水应急抢险物资配备,提高管网运行维护管理水平。(市住建局、市水务集团牵头,市数字办参与)

)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政府(管委会)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多措并举、高效有力的协调推进机制,充分发挥河长作用,切实强化责任落实。 强化县(区)政府(管委会)主体责任,县(区)政府(管委会)对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负总责。做好统筹协调,完善体制机制,分解落实任务,加强资金保障,确保三年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协同联动,强化指导督促。(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县、区、管委会开展)

2、加大资金投入。市、县人民政府要将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和常态化维护管理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鼓励市水务集团和 有条件的县、区(管委会)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改 造等捆绑打包吸引社会资本。(市财政局、发改委、人民银行莆田支行、莆田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市、县人民政府要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应当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 理处置设施正常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污水处理费要应收尽收, 供水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接污水处理费代征业务。自备水污水处理费随水资源费一并征收,纳入国库。(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技术服务。对接省级专家技术团队,对市、县 (区、管委会)排水设施建设改造工作提供技术指导,监督方案实施。市住建局负责对各县、区(管委会)的实施方案组织技术评审,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审专家须从省住建厅技术专家库中抽取。(市住建局牵头)

 

附件:1.莆田市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进厂   污水BOD浓度提升目标(2019-2021年)

     2. 莆田市县、管委会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进厂污水BOD浓度提升目标(2019-2021年)

 

 

2020220

 

附件1

莆田市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进厂污水BOD浓度提升目标

(2019-2021 )

序 号

片区

污水 处理厂

责任 单位

2018年基数

三年行动方案 (至2021年)目标

2019年目标

2020年目标

2021年目标

污水处

理厂进

B0D浓 度

(mg/L)

城市建 成区生 活污水 集中收 集率(%)

污水处 理厂进 水B0D浓 度

(mg/L)

城市建 成区生 活污水 集中收 集率(%)

污水处 理厂进 水B0D浓 度

(mg/L)

城市建 成区生 活污水 集中收 集率(%)

污水处 理厂进 水B0D浓 度

(mg/L)

城市建 成区生 活污水 集中收 集率(%)

污水处 理厂进 水B0D浓 度

(mg/L)

城市建 成区生 活污水 集中收 集率(%)

 

莆田

 

 

55.6

31

80

50

62

37

70

43

80

50

1

中心城区(含 西天尾、华亭 集镇区)、涵江 城区

闽中污水 处理厂

市水务集团,荔 城区、城厢区、 涵江区政府

 

 

80

50

62

37

70

43

80

50

2

荔城新区

荔城污水 处理厂

荔城区政府,市 水务集团

 

 

80

50

62

37

70

43

80

50

3

秀屿区

秀屿污水 处理厂

秀屿区政府,市 水务集团

 

 

80

50

62

37

70

43

80

50

 

上述指标根据国家、福建省相关要求及我市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10


附件2

莆田市县、管委会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进厂污水BOD浓度提升目标

(2019-2021 )

序号

片区

污水处理厂

责任单位

2018年基数

三年行动方案 (至2021年)目标

2019年目标

2020年目标

2021年目标

污水处 理厂进 水B0D浓 度

(mg/L)

城市建 成区生 活污水 集中收 集率(%)

污水处 理厂进 水B0D浓 度

(mg/L)

城市建 成区生 活污水 集中收 集率(%)

污水处 理厂进 水BOD

(mg/L)

城市建 成区生 活污水 集中收 集率(%)

污水处

理厂进 水B0D浓 度

(mg/L)

城市建 成区生 活污水 集中收 集率(%)

污水处 理厂进 水B0D

(mg/L)

城市建 成区生 活污水 集中收 集率(%)

 

莆田

 

 

55.6

31

80

50

62

37

70

43

80

50

1

仙游县 城区

仙游县城区 污水处理厂

仙游县 政府

 

 

80

50

62

37

70

43

80

50

2

湄洲岛

湄洲岛 污水处理厂

湄洲岛 管委会

 

 

80

50

62

37

70

43

80

50

3

北岸

港城新区 污水处理厂

北岸 管委会

 

 

80

50

62

37

70

43

80

50

 

上述指标根据国家、福建省相关要求及我市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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