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涵江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涵政办〔2022〕32号,以下简称《预案》),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家、省、市机构改革精神,2020年1月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职责由林业部门移交至应急部门,国家对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新的更高的要求,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职责发生了变化。2022年12月2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新修订的《莆田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分别在原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内容作了优化修改,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修编本地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目前我区使用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是2022年12月17日区森防指起草的,按照国家、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进行了修订。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福建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莆田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莆田市涵江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
三、指导思想
《预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方针,进一步规范森林火灾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应对工作机制,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依法有力、有序、迅速、高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四、实施期限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五、主要内容
《预案》总体框架参照市预案,分为总则、主要任务、组织指挥体系、处置力量、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综合保障、后期处理工作、附则等10部分。
六、改革创新举措
(一)完善指挥体系。《预案》规范了森林火灾应对中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的责任与相互关系,明确了森林火灾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处置原则,具有指导意义。
(二)规范信息报送。《预案》明确森林火灾信息报送主体为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强调要按照“有火必报、关口前移、零秒共享”的原则,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灾信息。
(三)细化预警措施。明确黄色预警响应8条,橙色预警响应14条,红色预警响应18条,使措施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
(四)优化应急响应。在总结多年来我区扑火经验的基础上,充实响应启动条件,把蔓延时间纳入启动条件之一(如Ⅳ、Ⅲ、Ⅱ、Ⅰ级响应,分别为6、9、18、24小时。我区规定过火面积分别为20公顷、50公顷、80公顷、100公顷,使响应启动更具科学性。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联系地址:涵江区新涵街商务大楼
(二)联系人:陈伟峰
(三)联系电话:0594-336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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