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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下发目的
为切实减少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强化我镇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根据《福建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闽安委办〔2021〕31号)《莆田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莆市安办〔2021〕18号)《涵江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涵安办〔2021〕14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庄边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既着眼治标、也放眼治本,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力争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建立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及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火灾伤亡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三、实施步骤
2021年7月开始至2021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21年7月10日前)。
(二)整治攻坚阶段(2021年7月11日至11月)。
(三)建立长效机制(2021年12月)。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安全管控。
(二)建设停放充电场所。
(三)规范停放充电行为。
(四)紧盯重点场所人员。
(五)全面开展群防群治。
(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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