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下发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福建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根据市农业总站市安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十三五”时期创建 “平安农机”活动实施方案》(莆农机〔2017〕10号)及原区农业局区安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涵农综〔2017〕16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庄边镇人民政府决定“十三五”期间在全镇范围内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现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2016年至2020年,在庄边镇开展创建“平安农机”工作。通过典型示范带动,达到以下目标:农机安全生产政府重视和社会关注程度不断提高,部门配合密切,工作机制健全;农机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更加落实,应急体系更加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装备水平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更加健全,农机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普遍提高,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显著减少,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生产基础更加扎实;为民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强,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水平和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农机事故持续下降。
三、申报材料
每年6月底前,各村负责人按照申报条件申报“平安农机”示范村、户,申报时要依据申报条件逐条说明,并附庄边镇政府制定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的文件,申报表一式三份。文件材料邮寄或报送到莆田市涵江区庄边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3010093,电子邮箱:zbdzb09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