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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新县镇人民政府关于《涵江区新县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涵江区新县镇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7-21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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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全面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根据《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农综〔2021〕97号)文件精神、以及涵农综〔2021〕5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涵江区新县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涵江区新县镇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重点内容

2021年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新增培训高素质农民150人次。

选准培训对象

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

参加次数要求:

年度可参加省级资金培训项目不超过3次(含3次)。

工作方法:

以村为单位全面调查摸底有意愿参训的农民需求和数量,建立培训对象库。项目承担单位遴选农民参训,重点加强脱贫地区创业致富带头人和返乡入乡人员培训,组织网上报名。

三、特色亮点

(一)完善培训体系。构建开放、多元、立体的高素质农民培训体系,省级及以上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接我镇高素质农民培训(实训)任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培训(实训)任务承担单位指定或遴选工作,加强对培训(实训)任务承担单位的管理、指导和服务。

(二)优化培训课程。紧贴农民需求,选好实训基地,强化技能训练,特别是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安全使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技术培训。

(三)提升培训能力。一是强化师资队伍建设,选择技术能手和经营管理导师作为培训师资。二是加强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和科技特派员“星创天地”的作用,遴选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培训(实训)基地。三是规范教材使用和管理。优先选用部省级培训教材,开发针对性强、质量高的培训教材。

四、落实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把农民教育培训摆上村支部村委会“三农”工作重要日程,建立健全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按照年度培训任务和补助资金,做好需求调查、学员调训、机构遴选、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等培训组织工作。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要制定培训计划,优化培训课程,选好培训师资,建立学员培训档案。

(二)确定补助标准。培训期限为1-5天(不含5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不超过300元(按每天8学时计)。在涵江区内培训(实训)每人每天220元,到莆田市内的其他县区(管委会)培训(实训)每人每天260元,到莆田市之外培训(实训)每人每天300元。用于开展培训的资金不低于总资金的80%。

(三)严格绩效管理。各村委会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培训任务数组织符合条件学员参与培训,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对培训工作和资金使用进度的监督检查。实行线上考核。

(四)强化资金监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截留、套取、挪用、滥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追回补助资金。

(五)加大典型宣传。总结凝练高素质农民培训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组织开展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各具特色的新模式和好典型,进行广泛宣传推介。

 

                         莆田市涵江区新县镇人民政府

202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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