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广大青年和家长及时了解征兵相关政策,激励更多有志青年从军报国,现将《2021年度夏秋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征集条件:
男青年征集条件:男兵应征报名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女青年征集条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
二、征集方法和工作安排:
1、组织准备、宣传发动、初检初审阶段:时间8月3日前。(1)各村要开好征兵工作会议,及时召回外出适龄青年,做好征兵摸底工作。(2)宣传工作。各村要运用广播、标语、横幅、专栏和召开各类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征兵宣传发动,其中,横幅不少于1条,标语(具体征兵宣传口号见附表二)不少于30张。(3)初检、初审阶段:时间8月3前。初检时间安排在7月31日,由村主干和民兵营长带队,带参检对象按指定时间到镇政府报到。参检对象人数及合格人数均不得低于附表一所定的人数。征兵体检初检时间安排及相关具体要求见附表二。对拟送区体检人员初审工作由镇、村配合公安机关确保在8月3日之前完成
2、体检政治考核、役前教育、审批定兵、体检复查抽查阶段:时间8月3日至9月10日,由村主干和民兵营长带领参加区体检对象按时间、地点集中,由镇征兵办组织在区体检站参加体检,具体时间按区征兵办部署另行通知。选送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参加役前训练,并按要求择优定兵、参加体检复查抽查。
3、档案交接及新兵交接阶段:时间9月11日至9月30日。各单位要做好送兵前的准备工作,交接好相关材料并及时归档,开好欢送会、总结和上报各种表报。
三、要求:
1、充分认识今年征兵工作的新难度,切实加强对征兵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对今年征兵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克服“征兵年年搞、工作老一套”的思想,树立忧患意识,妥善处理征兵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在征兵的各个阶段,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征兵工作的高效运转。
2、加大征兵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调动广大适龄青年的应征积极性。
各单位要开动所有的宣传工具,掀起征兵大宣传、大发动的热潮,特别是要重点宣传新颁发的《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在全社会造成“参军光荣”的良好风气。既要动员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更要教育他们树立爱国家、爱人民、爱军队的崇高理想,有针对性地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提高服兵役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引导适龄青年踊跃应征入伍。
3、严格把好“四关”,确保新兵质量。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兵员质量第一”观念,切实把好“四关”即身体关、文化关、年龄关、政治考核关。要坚持在全镇范围内选择优质兵员,打破“各村平衡出兵”的传统观念,努力做到有兵出、出好兵,特别要出高文化的兵员。
4、坚持依法征兵,把征兵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征兵工作条例》、《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对适龄青年踊跃报名体检和服兵役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拒绝、逃避服兵役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经教育不改的,按照《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处罚。
今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行动起来,统筹计划,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新兵质量,圆满完成上级赋予我镇的征兵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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