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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涵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时间:2022-05-17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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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涵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研究同意,涵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印发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现对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文体旅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为全方位推进文体旅领域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闽司〔2021〕136号)、《莆田市司法局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莆司〔2021〕69号)要求,结合我区文体旅领域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文体旅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了文体旅行政执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客观、适度、合乎理性,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基本原则

    在四张《清单》编制中,坚持依法编制,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坚持合理公正,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应当客观、适度、合乎理性;坚持问题导向,对标营造优化营商环境标准,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坚持公开实用,注重公开性和实用性,编制的清单内容简明清晰,具有可操作性,让执法人员用得上,让群众看得懂。

    三、主要内容

    四张清单主要包括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其中不予处罚事项清单8项(包含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的8项,违法行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的8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6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暂无,免于行政强制暂无。上述文体旅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总计14项。

    四、适用主体

    区文体旅行政执法机关

    五、政策咨询

    涵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3310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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