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2018年11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部署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明确将旅游市场执法职责和队伍整合划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我区积极落实中央改革部署,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基本完成队伍和职责整合。2022年9月20日,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和监督,保障文化体育和旅游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合法、合理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要求,我局印发了《莆田市文化和旅游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以下简称《裁量标准》),明确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范围,促进我区执法队伍全面履行职责。
二、目标任务
杜绝执法办案过程中的人为因素,进一步规范我区文体旅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平、公正地行使自由裁量权,文体旅执法部门要严格规范裁量权的行使,推进依法行政。
三、主要内容
根据《行政处罚法》以及《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的通知》(文旅综执发〔2021〕11号) (以下简称《适用办法》),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共702个事项的处罚类别幅度及其适用情形进行细化、量化。702个行政处罚事项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相关裁量标准(1-15项),娱乐场所管理相关裁量标准(16-35项),营业性演出管理相关裁量标准(36-67项),互联网文化管理相关裁量标准(68-82项),艺术品经营管理相关裁量标准(83-103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相关裁量标准(104-114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相关裁量标准(115-117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相关裁量标准(118项),公共图书馆相关裁量标准(119-124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裁量标准(125-129项),文物保护相关裁量标准(130-158项),卫星、电视广播相关裁量标准(159-388项),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电影产业促进相关裁量标准(389-403项),旅游、导游、出国、赴台、在线旅游相关裁量标准(404-495项),新闻出版相关裁量标准(496-702项)。
四、执行主体
涵江区文体旅行政机关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涵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3310666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