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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18-06-29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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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

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莆政办〔2015〕99号)的文件精神,现就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莆田市“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莆政办〔2016196号)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海上丝绸之路是指古代中国与世界其他地区进行经济文化交流交往的海上通道。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海上丝绸之路”的开发与建设,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2017年5月14日至15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习近平主席出席高峰论坛开幕式,并主持领导人圆桌峰会。

   二、文件重点内容

 《福建省莆田市“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共七章三十八条:

  第一章 总 则(七条),重点内容: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海丝史迹包括以下内容:

(一)列入“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首批遗产点名单的湄洲妈祖祖庙;

(二)妈祖文化相关的文化遗产;

(三)反映历史上莆田由海外通商贸易、文化交流等活动留存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迹、遗址,包括体现海外通商贸易的码头、桥梁、航海设施、古沉船、商品生产基地;体现文化交流的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和石刻、壁画等。

  第二章 规划管理(九条),重点内容:

  第八条 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海丝史迹的普查和申报工作。

  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海丝史迹评定标准,对海丝史迹进行评定,并编制《莆田市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保护名录》。对符合本条例第二条规定,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未申报的,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评定。

  市人民政府负责《莆田市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保护名录》的核定公布。

 《莆田市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保护名录》需要调整的,由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

  第三章 保护措施(六条),重点内容:

  第十七条 市、 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抢救、收集和保护与海丝史迹相关的可移动文物,并通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文物收藏单位或者根据需要由莆田市博物馆等国有收藏单位进行收藏、保护和展示。

  第四章 利用与开发(四条)重点内容:

  第二十三条 海丝史迹的利用应当遵循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发展海丝旅游服务、文化展示、文化创意等产业应当符合保护管理规划,尊重所在场所的宗教习俗和民间风俗。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充分发挥海丝史迹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第五章 经费保障(两条)重点内容:

  第二十七条 海丝史迹所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将保护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专项用于规划、保护、管理、修缮、展示和利用。

  保护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章 法律责任(九条)重点内容: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海丝史迹灭失、损毁或者历史风貌破坏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一条)重点内容: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三、文件的特色亮点 

  2009年,“妈祖信俗”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16年3月,中国“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要发挥妈祖文化等民间文化的积极作用。妈祖文化与古代海上丝绸之路曾在历史的长河中相伴而行,相助相长。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中,历经千年、拥有广泛群众基础的妈祖文化依然可以发挥其独特作用:一是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提供文化支撑;二是成为联结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情感纽带。《福建省莆田市“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对于促进海丝史迹的合理利用,传承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起到了极大的推进作用,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一带一路”政策的贯彻和执行。文件第三条明确规定:海丝史迹保护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确保海丝史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本办法对于“海上丝绸之路”的保护、开发、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落实措施
  我局把落实《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莆田市“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列入重要学习议程,将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一要加强与区住建局、财政局、环保局、旅游局等部门协调,认真学习落实措施;二要开展我区“海上丝绸之路”文物等普查工作;三要加大政策宣传。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加大对文化遗产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四要推进工作的落实。要督促各科室按照职责认真落实《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莆田市“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各项工作。

 

 

 

                                                     涵江区文体广电出版局

                                                        2017年6月29日

 

 

 

 

 

 

 

 

 

 

 

 

 

 

 

 

 

 

 

 

 

 

 

 

 

 

 

 

福建省莆田市“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

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点评

有海水的地方,就有华人,有华人的地方,就有妈祖。作为妈祖文化的发祥地,莆田已正式加入了海丝“申遗”城市联盟,成为中国9个海丝“申遗”城市代表之一。同时,湄洲妈祖祖庙,也入选中国“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首批文物点。不仅如此,“发挥妈祖文化等民间文化的积极作用”被写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妈祖文化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出台本办法将加强我市“海丝”文物、史迹等的保护、开发、利用,也将推动其他文化遗产的把保护力度。

 

                       涵江区文体广电出版局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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