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转)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决定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时间:2022-02-25 11:28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经研究,决定废止《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2003〕13号),自本决定印发之日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