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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商务局关于征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

来源:涵江区商务局 时间:2024-09-30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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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96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规〔2024〕15号)、《福建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规〔2024〕6号)等文件要求,我区将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现公开征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意向参与商家企业(以下简称“商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9日(后续符合条件的参与商家企业不定期动态调整更新)。 

  二、参与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有线下实体零售门店;有长期经销或代理电动自行车协议;销售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中定义的电动自行车,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能向消费者开具税务部门印制的销售统一发票,发票需注明购买车主信息和“以旧换新”字样等相关信息;具备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银联”)对接能力,配合福建银联将活动商品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并具备收银时识别产品信息的系统能力;兼具代办消费者名下电动自行车回收服务功能;与有回收拆解资质企业签订旧车回收协议,如实依法依规交售回收的旧车和蓄电池,并取回相关发票、凭证给消费者;接受并配合商务及相关部门开展的审计和巡察工作,活动期间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二)网点货源充足、供应及时;规范支付结算、出入库管理机制,运营规范;交易全流程台账完整,并对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参与补贴活动期间不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工作,按月报送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和回收数量。

  (三)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诚实守信,服务优良,及时处置消费投诉,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不搞虚假、违规促销,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消费品以旧换新统一标识及活动公告,明确活动程序;培训员工按照活动具体规则和执行要求指导消费者参与活动工作。

  三、参与电动自行车回收商家企业条件

  (一)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的企业优先,或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登记的再生资源回收独立法人企业。

  (二)具备上门回收销售商家(代收购点)的旧电动自行车(须含动力蓄电池)能力,主动服务单个群众的旧车回收、拆解、注销,积极让利给消费者;和参与活动销售商家签订合作协议;在明显位置公开电动自行车、车载蓄电池的回收价格、联系方式;能开具收购发票(反向),发票备注车主信息和以旧换新字样并送达消费者、代收购商家;能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旧车注销;严禁拆解注销旧车回流市场。

  (三)拆解场地须取得环评报告,符合暂存废铅蓄电池的标准;与废铅蓄电池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协议,并严格按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和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处置和转运;暂存锂离子蓄电池场所须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守牢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底线;

  (四)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签订参与活动的承诺书;全力配合我市商务部门工作,按月向商务部门报送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数量;交易全流程台账完整,并对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

  (五)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实施失信惩戒处罚期间;2023年以来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四、申报材料

  (一)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

  1.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附件1);

  2.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承诺书(附件2);

  3.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目录表(附件3);

  4.提供2023年度、2024年1-8月销售额数据(限上商贸企业提供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数据截图,其他企业提供税务部门纳税申报表);

  5.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通过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并打印);以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企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通过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打印并盖章);

  7.提供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品牌授权承诺函或长期经销/代理协议;

  8.提供能够证明其自身或委托的企业具备回收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回收拆解企业

  1.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附件4);

  2.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企业承诺书(附件5);

  3.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网点目录表(附件6);

  4.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等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

  5.回收/拆解企业与销售企业签订的回收协议(复印件盖章);

  6.回收企业须提供场地环评报告;

  7.拆解企业提供与废铅蓄电池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协议;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通过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并打印);以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企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通过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打印并盖章)。

  五、申报程序

  申报商家企业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向涵江区商务局(咨询电话:3598974,地址:涵江区人民政府三号楼三层)提交申报资料,申报材料需编制目录,并用A4纸装订成册,所附材料应逐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商家企业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9日,后续将视活动开展情况,动态调整活动参与企业范围及名单。涵江区商务局将对企业报送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商家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列入涵江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商家名单。

  六、相关要求

  (一)活动企业不得通过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不得增设享受补贴政策的附加条件,须保留全流程交易数据、材料,主动接受相关监督、检查,活动期间如发现企业存在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骗取、侵吞补贴资金或强制捆绑、搭售等不合规行为,以及其他不遵守活动规则要求的行为,将取消参与活动资格,追回违规获取的资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相应责任,同时将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处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二)消费者享受补贴后发生退货或者撤销交易,由活动企业在核销终端取消该笔交易,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优惠金额退回到服务机构的营销账户。待活动结束后,由服务机构统一进行资金结算划转。

  (三)活动企业涉及此次补贴活动的消费交易必须开具销售统一发票;活动启动前无法按照要求与服务机构完成对接的参与商家取消资格。

  (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具体要求按照福建省商务厅印发的相关实施细则执行,本次企业征集相关要求及材料清单以涵江区商务局解释为准。

  附件:1.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申请表

  2.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承诺书

  3.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目录表

  4.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回收拆解企业申请表

  5.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企业承诺书

  6.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网点目录表

  莆田市涵江区商务局

  2024年9月30日

  附件1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企业经营地址

 

销售电动

自行车品牌

 

是否符合技

术规范定义

 

签约合作旧车回收/拆解企业

 

2023年

销售额(万元)

 

2023年销售量(台)

 

2024年1-8月销售额(万元)

 

2024年1-8月

销售量(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企业承诺

本公司承诺不存在失信被执行及涉黑涉恶问题。本公司及法人代表已知悉并了解本次活动相关要求,将按照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有关要求,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材料等信息真实有效,并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2024年  月  日

  附件2

  承诺书

  涵江区商务局:

  我单位就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郑重承诺履行以下责任,如有违反自愿放弃参与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所提供的申报及后续审核材料真实、准确,如因提供的材料虚假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严格遵守活动要求,对负责申报的自有或合作的商家,涉及的销售环节真实性负责,如被发现有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追回或赔付补贴资金并承担法律责任。

  三、做到诚信经营,不搞虚假、违规促销。在近两年类似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承诺补贴活动期间不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通过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不增设享受补贴政策任何附加条件。

  四、对外公开咨询电话,安排专门人员及时答复消费者相关咨询,及时协调、处理相关消费纠纷及消费者合理售后服务要求。

  五、能按照申报条件履行相关责任,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福建银联)的相关工作,配合完成活动开始前相关准备工作以及后续审计抽查。

  六、建立健全规范的以旧换新管理运营制度,按照活动规则及相关要求安排专职人员,建立相关制度规范开展以旧换新工作,并将参与活动的交易记录、凭证、清单等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备查。

  七、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媒体以及消费者的监督,针对自查及主管部门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承诺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

  附件3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门店目录表

  填报企业(公章):                                                填报时间:2024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门店名称

门店地址

销售电动自行车类别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所在镇街

1

             

2

             

3

             

4

             

5

             

6

             

             

  附件4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回收拆解企业申请表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企业经营地址

 

企业简介

(包含但不限于回收体系概况、网点布局、回收网络覆盖面、拆解场地等情况)

2023年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量(台)

 

2024年1-8月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量(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企业承诺

我司将按照福莆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有关要求,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材料等信息真实有效,并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企业公章)         2024年  月  日

  附件5

  莆田市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企业承诺书

  涵江区商务局:

  我单位就参加涵江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回收/拆解郑重承诺履行以下责任,如有违反自愿放弃参与资格:

  一、所提供的申报及后续审核材料真实、准确,如因提供的材料虚假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实施失信惩戒处罚期间。近两年未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严格遵守活动要求,对参与回收活动的自有或合作回收网点实施统一管理,对涉及回收行为的真实性负责,如被发现有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追回或赔付补贴资金并承担法律责任。

  四、做到诚信经营,回收价格实施市场化定价并对外公开公示,不恶意压低回收价格。不通过虚开“反向发票”、旧车回收凭证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不增设享受补贴政策任何附加条件。

  五、能按照申报条件履行相关责任,积极配合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福建银联的相关工作。能配合完成活动开始前相关准备工作以及后续审计抽查。

  六、建立健全规范的旧车回收拆解管理运营制度,拆解场地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置和转运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监控保存时间不少于90天。

  七、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媒体以及消费者的监督,针对自查及主管部门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承诺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

  附件6

  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网点目录表

序号

企业

名称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企业

地址

满足电动自行车报废拆解场所情况简介

企业

负责人

联系

电话

企业经营范围

(回收/拆解)

备注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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