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涵江区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等违法行为。未取得商务部门资质认定,擅自从事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机动车的,均属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倒卖报废机动车的,即日起立即停止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营并彻底拆除相关经营设施:对不停止经营及未彻底拆除相关设施的,
如有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可拨打我局举报电话:0594-3588080。
莆田市涵江区商务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