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法律法规、《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审计厅关于公布福建省审计厅权责清单的通知》(闽委编办〔2019〕373号)、《中共莆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莆田市审计局关于公布莆田市审计局权责清单的通知》(莆市审〔2019〕71号)及莆田市涵江区审计局“三定”规定,依法明确莆田市涵江区审计局权责事项32项,其中:行政处罚16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监督检查15项。依法确定的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局属机构等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坚持以服务为导向,推动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对权责清单中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相应编制简明易懂的运行流程和服务指南,方便公众查询、使用。推动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强化权责清单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作用,强化对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问责,明确监督问责的主体、流程和措施,确保权责清单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贯彻落实好“三定”规定,并将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莆田市涵江区审计局
201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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