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莆田市涵江区司法局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
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前,区司法局和区编办联合印发了《莆田市涵江区司法局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 (闽政文(2022)3号),继续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全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福建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意见》和《莆田市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该指导意见。
二、政策法规依据
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闽政文(2022)3号)
2.《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闽委编办(2022)5号)
3.《莆田市司法局中共莆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莆司〔2023〕27号)
三、实施时间
《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四、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深入实施“党建引领、夯实惠民”工程,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协调,不断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积极稳妥、科学合理下放行政处罚权,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有力推动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夯实全面依法治区基层基础提供法治保障。
五、主要任务
(一)积极稳妥推进基层综合执法
1.及时公布执法事项目录。2.强化赋权事项把关审核。 3.规范赋权事项承接程序。
(二)做好基层行政执法资格的管理
1.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2.严格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3.进一步提升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三)纵深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3.健全执法监督体系。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严格行政执法程序。2.规范执法文书格式。3.健全配合衔接机制。
六、落实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编办负责指导全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区司法局负责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工作,共同研究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区委编办和区司法局要把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推动编制资源适当向乡镇(街道)一线倾斜,确保乡镇(街道)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到位。
(二)加强协调指导。区委编办和区司法局要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需要建立健全与组织、发改、人社、财政以及区级有关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会商、共同研究、统筹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三)加强跟踪评价。要将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范围,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区司法局会同区委编办适时对乡镇(街道)赋权承接和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并配合做好评估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莆田市涵江区司法局
联系人:程慧晶
联系方式:0594-679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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