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制定的必要性
为有效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我区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保护公共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处置突发事件的要求,特制定《莆田市涵江区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二、制定依据
莆田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的通知》(莆司〔2020〕64号)。
三、 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构建“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区域内的社会安全事件,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切实履职;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机制,靠前处置。
(三)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包括业务类事故,突发安全类事故,重大事故,自然灾害及其他。
(四)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成立了莆田市涵江区司法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强化了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五)运行机制
强调了报告和应急反应机制。
(六)后期处置
包括善后工作和调查与评估。
(七)附则
制定、解释机关为莆田市涵江区司法局。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