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城镇燃气安全。结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扎实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强化燃气灶具市场专项整治,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加强对燃气使用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责任单位:安监室、社事办。
各部门按以上六个重点行业领域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找准重点,强化攻坚,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严整改、严执法、严培训、严曝光“四严”任务,大力营造集中攻坚氛围,助推专项行动提质增效。
(一)严整改。要举一反三,逐一对照开展自查自纠,细化措施,立行立改。
(二)严执法。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采取联合执法、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回头看”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没有监督执法权的行业部门要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健全隐患移送制度,及时将发现的安全隐患移送有关部门。
(三)严培训。要结合每月“安全生产日”、6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分层级、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切实提高实效性。对存在重大隐患、一般隐患较多、多次受到行政处罚、近三年来发生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律报有关职能部门。
(四)严曝光。各部门对符合《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相关惩戒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一律纳入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管理,上报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落实联合惩戒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结党史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切实抓出实效。管委会各部门及社区要在 2021年5月19日和6月23日前分别将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及阶段性工作情况报送管委会安办,2021年7月26日前报送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三)强化督查考核。要加强对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于发现的责任不落实、攻坚专项行动推动不力、办公室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要瞄准重大安全风险精准发力,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敢于亮剑,通过严格执法真正把预防为主落到实处。办公室将在2021年6月下旬开展专项督查,市、区安办也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涵江区商城管委会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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