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社区、各有关机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委办〔2017〕78号)和《关于开展四个专项治理的通知》(莆廉责办〔2018〕2号)要求,根据《关于印发<莆田市深入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委文明办〔2018〕37号)职责分工,结合市安监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莆市安监〔2018〕75号)要求,现就进一步配合做好商城深化移风易俗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移风易俗的重要论述,把推动移风易俗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与社会综合治理结合起来,突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突出党员干部带头、突出广泛发动群众、突出抓好典型示范,着力破除陈规陋习,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管理,打击烟花爆竹的违法经营行为,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时代新风。
二、工作重点
配合整治辖区禁燃禁炮不彻底滥放烟花爆竹现象,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管理,打击烟花爆竹的违法经营行为。要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动真碰硬、集中攻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一)严格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布设。禁止在辖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禁燃区域内禁止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禁燃区域外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合理布设。
(二)严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关。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和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坚决不予审批。
(三)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六严禁”和烟花爆竹零售点“三严禁”等违法经营行为。
(四)严惩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2018年5月)。制定实施方案,统一思想,做好配合移风易俗专项整治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6月至2020年4月)。按照方案要求,根据职责分工,配合移风易俗工作,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管理,打击烟花爆竹的违法经营行为。
(三)检查总结阶段(2020年5月)。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建章立制,巩固成果,长效管理,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要找准问题、抓住重点、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在传统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移风易俗的目的、意义、经验做法,让群众认识到移风易俗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三)有序推进工作。要明确整治重点、制定整治方案、细化整治举措,有序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要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监督检查,要严格控制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的发证数量。
(四)强化督促检查。要加大工作检查督导力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涵江区商城管委会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