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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商城管委会关于规范整治“两无”企业的工作方案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4-08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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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社区、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进一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行业公平竞争,加快形成企业发展与安全生产、合法经营、生态保护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推动商城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加快建设美丽涵江,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根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国家产业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商城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意义

“无安全生产条件,无环保生产条件”的企业(含个体户)和单位(以下简称“两无”企业)不仅危及公共安全、人民健康,而且影响环境质量,破坏公平竞争环境,商城通过对辖区所有“两无”企业进行集中规范整治,进一步指导规范企业合法生产、诚信经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行业公平竞争,切实改善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莆商信誉,确保商城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两无”企业规范整治涉及面广、任务重,要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治目标任务,必须按照党政同责要求,建立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坚持依法依规、综合施策原则,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统一准入门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行业公平竞争。加大宣传力度,做深做细企业主思想工作,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为建设美丽涵江做出应有贡献。

三、组织领导

成立商城“两无”企业规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由商城刘俊锋担任总召集人,成员由商城各部门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林梁担任办公室主任,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规范整治任务。

四、实施步骤

2019年3月上旬开始至2019年8月初结束,为期5个月,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排查摸底及分类认定阶段(2019年3月上旬至2019年4月上旬)。对照“两无”标准(无安全生产条件即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安全隐患,无环保生产条件即无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治理设施投入),社区开展摸底调查,逐个填报“两无”企业情况调查表“两无”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分类认定。对排查中发现的“两无”企业的违法行为,立即上报管委会,内容整改和相关部门督促其限期整改。排查摸底工作要真抓实干,相关数据要真实有效,不得瞒报、假报上报表格,须经社区居委会主任、专职包社区干部、社事办负责人签字,商城主要领导要对排查结果签字审核把关,排查摸底情况于2019年331日前报“两无”企业规范整治办公室。全通过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全方位宣传,表明政府的决心和态度。

(二)扶持服务及规范整治阶段(2019年4月中旬至2019年6月下旬)管委会要组织专门力量,于2019年4月中旬前对社区排查结果分门别类制定出每一家“两无”企业规范整治方案,形成路线图、时间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土地规划,或存在安全隐患、无法整改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土地规划的企业,鼓励其搬迁入园;对既符合产业政策,又符合土地规划,但不具备环保生产条件,无相关审批手续的企业,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排查摸底发现违法、违规“两无”企业,先行予以停电、断电、断水处理;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4月下旬至6月,发改局、应急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消防大队、生态环境、公安、工信等部门对“两无”企业开展联合执法。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9年7月至2019年8月初)。送相关验收材料的基础上,商城“两无”企业规范整治办公室组织现场抽查核实和考核验收。对照整治目标和工作要求,认真梳理工作开展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建立规范整治“两无”企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五、职责分工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负责制定“两无”企业规范整治实施方案,负责工作进展情况调度、工作协调督查。

安监站:负责指导督促涉及无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排查摸底、核查认定、规范整治等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按照职责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等处理。

)城市执法中队负责对辖区内的“两无”企业的违法建设进行排查和依法查处。

)电力部门:依法依规对排查摸底发现违法、违规“两无”企业按规定程序先行予以停电、断电处理;对新成立的生产企业或单位,若不符合产业及相关政策,不予供电。

自来水部门:依法依规对排查摸底发现违法、违规“两无”企业先行予以断水处理;对新成立的生产企业或单位,若不符合产业及相关政策,不予供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工作,形成高压工作态势,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注重引导,规范生产。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莆政综〔2018〕102号),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减轻城市基础设施 配套费负担、降低企业用工成本、规范涉企收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解决历史遗留权证问题、加强惠企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实施技术改造、推进区域品牌创造、培育示范标杆企业、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引领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鼓励增产增效、实施项目前期奖励、激励困难企业恢复生产、激励企业集约发展等方面,扶持“两无”企业积极整改、规范发展、合法生产、诚信经营。环保手续、对污染防治治理设施齐全、污染物排放达标的企业,经生态环境部门审定,确定其达到标杆企业条件的,可不列入错峰生产名单。

(三)健全机制,严格执法。社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规范扶持企业健康发展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对逾期拒不整改的“两无”企业,坚决取缔到位;建立考核戒机制,对排查不彻底发现漏排的、整治不到位及整治过程中推诿扯皮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四)强化配合,形成合力。社区是组织实施本次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1.企业(含个体户)生产经营情况调查表

2.企业(含个体户)生产经营情况汇总表

 

                                                                 涵江区商城管委会

                                                                      2019年4月8日

 

附件1

企业(含个体户)生产经营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2019年  月  日

辖区

县(区)

 

乡镇(街道)

 

村(居)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组织代码证号

 

业主或法人

 

联系电话

 

员工数量(人)

 

用地面积㎡

 

厂房面积㎡

 

地址

 

经纬度

 

产品类型

 

2018年产值
(万元)

 

2018年纳税
(万元)

 

类别

项目

核实记录

存在问题

处置建议(取缔、搬迁入园、就地改造)

用地用房情况

是否有正规用地用房手续

 

 

 

是否属于“两违”

 

 

安全生产情况

是否办理消防相关手续

 

 

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环保生产情况

是否办理环评审批或备案

 

 

是否竣工环保验收

 

 

是否排放废水、废气

 

 

产业政策情况

生产工艺

 

 

产品名称、产量

 

 

主要原辅材料(列举3种以上)

 

 

审核签名

村(居)

乡镇(街道)

工业园区管委会

主任

党支部书记

经办人

挂钩领导
(包村干部)

镇长(主任)

党委书记

主任

党工委书记

 

 

 

 

 

 

 

 

备注:类别中各项目相关要求由各县区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2

企业(含个体户)生产经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2019年  月  

序号

县(区)

乡镇           (街道)

村(居)

企业名称

用地   面积(㎡)

厂房   面积(㎡)

员工    数量(人)

2018年  产值      (万元)

2018年   纳税      (万元)

用地用房是否合规

安全生产是否合规

环保生产是否合规

生产许可是否合规

综合处置

方案

 

 

 

 

 

 

 

 

 

 

 

 

 

 

 

 

 

 

 

 

 

 

 

 

 

 

 

 

 

 

 

 

 

 

 

 

 

 

 

 

 

 

 

 

 

 

 

 

 

 

 

 

 

 

 

 

 

 

 

 

 

 

 

 

 

 

 

 

 

 

 

 

 

 

 

 

 

 

 

 

 

 

 

 

 

 

 

 

 

 

 

 

 

 

 

 

 

 

 

 

 

 

 

 

 

 

 

 

 

 

 

 

 

 

 

 

 

 

 

 

 

 

 

 

 

 

 

 

 

 

 

 

 

 

 

县区审核签名

工信部门

发改部门

应急管理(消防)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

城市管理部门

电力部门

水务部门

县(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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