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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稳定就业奖补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02-21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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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商务局、莆田市国资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稳定就业奖补有关工作的通知》(莆人社规〔2023〕1号),贯彻落实莆田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进一步服务企业稳岗稳工促“开门红”八条措施的通知》(莆就工办〔2022〕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稳定企业生产经营,保障企业用工稳岗。

  一、政策内容。为在莆田市范围内,2023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经营且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企业,以2023年1月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准(不含1月份补缴),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

二、部门协作。由各主管部门审核认定企业在春节期间是否连续生产经营后报同级人社部门,人社部门负责认定企业春节期间是否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同时对补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后向财政部门申请补助资金。

三、政策目的。加强政策宣传,稳定企业生产经营,保障企业用工稳岗,促进一季度经济实现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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