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印发〈莆田市规范市级人才项目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莆人社规〔2022〕7号,简称《通知》),现对《通知》出台的背景依据、政策期限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俯下身子抓产业、一心一意谋发展”,进一步发挥人才项目在提升人才效能,推动发展的积极作用,规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职业技能提升中心、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人才驿站、劳务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人才项目的服务管理,研究制定《莆田市规范市级人才项目服务管理办法》。
二、政策期限
自2022年4月26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三、主要内容
一是申报程序。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负责本辖区人才项目的组织申报、推荐上报、日常监管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市人社局负责评选认定、考核管理工作。人才项目每年视情况组织申报1-2次(具体项目有规定评选年限的,从其规定),并集中受理,统一办理。
二是管理机制。人才项目实行年检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向所在县(区、管委会)提交年检材料。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将人才项目评价结果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采取检查考核、实地调研等方式开展检查督导。人才项目年检结论建档立卡,记录在案,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后续申报人才项目任一项目的重要依据之一。人才项目获得市、县(区、管委会)人社部门按规定给予的支持经费应严格按照我市人才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是退出机制。项目退出方式包含主动退出、考核退出、取消资格等3种方式。其中考核退出由市、县(区、管委会)人社部门对所辖人才项目分别给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4个不同等级结论,对评估不合格的给予退出处理。人才项目主动提出放弃资格的,经市、县(区、管委会)人社部门确认后公布;各级人社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人才项目存在“取消资格”条件中任一情况的,应通知项目单位停止运行,并报审批机关同意,取消其资格,同时在同级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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