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人社文〔2021〕28号
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财金局):
根据《莆田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扩岗留工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人社文〔2021〕25号)精神,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稳岗留工,现就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省外员工留莆过年稳就业奖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2021年春节期间,采取积极措施留住省外员工在莆过年的规上和限上企业。
二、奖补标准
按留莆过年且参加社会保险(参加工伤、失业、养老保险之一均可)的省外员工人数,予以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稳就业奖补,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各按50%比例承担。
三、申领程序
(一)申报
企业向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留莆过年稳就业奖补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1.《莆田市2021年春节期间省外员工留莆过年稳就业奖补审核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2.留莆过年省外员工花名册(见附件2);
3.省外员工2021年2月11日-17日期间闽政通个人“行程记录”截图;
4.2021年1月份企业社保缴费人数为准(不包括1月份之后的补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二)受理程序
1.由工信部门负责认定规上企业、商务部门负责认定限上企业,并报同级人社部门;
2.由人社部门认定企业春节期间留莆过年省外员工人数,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受理提出初审意见,同时对奖补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审核。
(三)资金拨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门户网站或公示栏上对稳定就业奖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社部门按规定拨付奖补资金。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工信、商务和财政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企业采取积极措施留住省外员工在莆过年,因闽政通“行程记录”目前可查询到个人14天内的到访地信息,要指导企业及时通知省外员工在有效期内保存春节期间个人“行程记录”截图,方便后期申报使用。
附件:1.莆田市2021年春节期间省外员工留莆过年稳就业奖补审核表;
2.留莆过年省外员工花名册(样表)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莆田市商务局 莆田市财政局
2021年2月1日
附件1
莆田市2021年春节期间省外员工留莆过年稳就业奖补审核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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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申 报 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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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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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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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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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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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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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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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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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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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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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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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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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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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莆过年省外员工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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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补资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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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谨此声明以上所有信息及所附资料均属真实。如提供虚假信息,后果由本企业承担。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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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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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或商务
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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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认定,该企业为我市规上/限上企业。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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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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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审,春节期间该企业留莆过年省外员工 人,应享受稳就业奖补 元。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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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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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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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