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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萩芦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萩芦镇人民政府 时间:2019-03-19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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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莆政办〔201599号)的文件精神,现就《萩芦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贯彻落实农业部、省、市及区相关部门关于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部署,加强防控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

二、主要目标:

一要确保免疫密度,高致病性禽流感达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二要确保免疫质量,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合格率要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三要确保重大动物疫情平静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三 防疫时间:

2019311日——331日 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集中强制免疫。

201941日——45日 镇防控小组对春防工作进行阶段性抽查、自查,并补缺补漏。

201946日——420日 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二免工作。

2019421日——430日 镇、村对春防工作进行自查,并补缺补漏;迎接市、区对我镇春防工作检查。

2019501日——531日 采集已免疫畜禽血清样本,送区动物疫病防控中心进行免疫效果集中监测。对新补栏畜禽进行集中补免工作。迎接省和农业部的春防工作检查。

  四、防疫流程

以村为单位,由镇、村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对各自村的散养户畜禽进行注射,并做好免疫档案,《动物免疫证》全面入户。镇兽医站负责技术指导和疫苗发放工作,所有强制免疫用疫苗必须到镇兽医站领用。

萩芦镇农技站陈玲英   0594-3963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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