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有力推进我省特色农业发展,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下达了2020年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涉及我区的有:
(一)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项目。突出重点产业,围绕台湾优良品种、关键技术的引进合作,在全区建设一批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大力推动台湾农业“五新”引进示范推广,发展当地优势产业,打造特色品牌,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引进示范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组织开展推介宣传展示、技术培训,推广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等,将农业“五新”技术落实到田间地头,扎实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二、重点内容
(一)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项目。每个示范基地引进示范台湾农业良种3个以上,引进示范台湾农业技术1项以上,台湾农业“五新”辐射推广面积达到300亩以上。积极推动全区域、全领域、全链条深化对台合作,确保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取得成效。
(二)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每个示范点规模面积集中连片(粮食作物200亩以上,露地经济作物200亩以上,设施栽培50亩以上,标准化食用菌种植房占地面积1700平方米以上,畜类存栏2000头以上,禽类存栏20000羽以上),推广“五新”技术2项以上,农产品优质率提高2%以上,入户(场、社、企)指导规格次数5次以上。
三、特色亮点
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项目资金可用于改善基地基础设施,推动台湾农业良种、技术、肥料、农药及机械设备的引进、合作开发及示范推广,发展休闲观光、设施精致、生态环保等特色现代农业。
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资金可用于建立种、养殖业(不含水产)核心示范片(点、场);组织开展推介宣传展示、技术培训、现场观摩、专业技术人员入户(场、社、企)指导;推广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配套建设田间(园地)基础设施;购置相关设施设备;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使用新肥料、新农药等。
四、落实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强化对项目的组织领导工作,建立项目管理工作机制,着力培育示范点,辐射带动当地特色农业发展。
(二)强化组织实施。要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按照实施方案,对标项目任务,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加强项目筛选,明确建设内容、资金用途、项目实施补助程序等,指导项目业主规范申报。项目建设过程中指导业主规范资金管理,督促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及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三)强化资金管理。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建设项目按《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的规定实施,实施方案中提及的不列入项目资金支出的开支不予补助。
(四)加强档案管理。要督促实施主体建立、保存完善的生产档案记录,相关相片和资料要及时分类整理备查。做好投入品购买使用、生产过程、产品收获、产品检测和销售全过程的记录整理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