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进涵江区购机户对补贴政策的了解及提升购机积极性,现将《2018-2020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保障粮食和我区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国家粮食安全和我区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装备技术支撑。树牢新发展理念,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注重科技创新,大力推广先进适用、节能环保与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加强管理创新,全面实施补贴产品准入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作用,优化制度设计,提升信息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获得感,促进我区农业机械化向高质量发展。
二、补贴范围与补贴对象
(一)补贴范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中央补贴范围”)和省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省级补贴范围”),其中:中央补贴范围为14大类35个小类76个品目,重点支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绿色发展所需机具;省级补贴范围为5大类8小类10个品目,重点支持我区特色优势农业生产所需机具,补贴范围内全部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应补尽补。补贴范围有进有出,总体稳定,调整工作原则上按年度进行。
(二)补贴对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全区所有镇、街。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
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动力机械、其他机械(具体品目可向县级农机部门咨询)
四、购机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购机者自主向县级农机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县级农机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并组织核验重点机具,最后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
友情提醒: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ztzl/fjsnjgzbtxxgkzl/tzgg_5721/201804/t20180419_253356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