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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江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涵江区江口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3-03-16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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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及各有关养殖场:

江口镇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涵江区江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通知》,现就该政策出台的背景、目的和主要内容做出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2023年福建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年莆田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等要求,结合我镇动物防疫实际就做好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作出部署。

二、出台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2023年全镇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全年防控目标顺利实现。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部署,充分宣传发动,建立防控工作责任制,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领导保障。

(二强化工作保障。农牧部门要负责做好强制免疫工作所需疫苗及其它防控物资的申领、采购及发放,确保防控物资的有效供给和应急物资的储备、更新。切实加强对一线动物防疫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对技术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免疫技术、疫苗保存与使用知识培训,确保免疫质量。加强村级防疫员队伍的管理,确保防疫期间在岗在位,防疫队伍稳定。

(三狠抓集中强制免疫。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落实完善免疫效果评价制度,强化疫苗储运管理和使用效果跟踪监测,保证“真苗、真打、真有效”。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80%以上。同时兼顾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狂犬病、新城疫、猪流行性腹泻等其他动物疫病免疫工作。规范建立免疫档案,确保各类档案齐全。

(四强化监测预警。农牧部门要坚持定点监测与全面监测相结合、抗体监测与病原监测相结合,加强对养殖场、活禽交易市场、重点村(场)等重点地区的疫情监测,重点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主要动物疫病的监测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强野鸟观察和动物园观赏鸟类的监测;卫健部门要做好高暴露人群的疫病监测工作。对监测到病原学阳性的畜禽,要及时进行追踪溯源,科学处置,同时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五规范应急管理。各村(社区)及有关养殖场要强化应急防控机制,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应对动物疫情和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疫情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做好疫情记录、核查、报告和处置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及时清除疫情隐患。

(六落实防控责任。为了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效果,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区、镇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将适时组织对各村防控开展情况进行督察指导。对防控工作不到位,将责令整改,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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