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江口镇人民政府印发了《涵江区江口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重阳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现就该政策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做出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当前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林区农事、林事用火增加,特别是重阳节即将来临,进山入林扫墓祭祖人员陡增,野外用火将明显增多。基于我镇有重阳“三九”期间祭扫祖先的习俗,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具体要求。
二、出台意义
确保我镇森林防火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主要内容
(一)认真安排部署。各有关村(社区)、场要认真对森林防火防范工作做好安排部署,认真排查火灾隐患,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不留死角,要组织村干部包片分工包山头对各山场进行划区划片定责任人,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落实好责任,重点节日、重点部位、重点地段要增派护林员严防死守,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结合森林防火宣传月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播、宣传栏、宣传牌、印发宣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深入林区、村居、校园,大力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科学安全扑火和紧急避险常识等宣传教育,在重要路口设立醒目的严禁用火告示,营造深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三)加强火源管理。组织动员镇、村干部、护林员加大对重点目标的检查和巡查,在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要派专人设卡检查,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重阳节如遇到持续晴天,要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对疾、呆、傻、流浪人员要及时劝出山林。对在林区随意野炊,吸烟等违规用火行为,以及未经许可的生产性用火,要及时制止并依法从严处罚,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
(四)科学处理火情。各村(社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要做好防扑火的各项准备,完善应急处置办法,加强森林消防设施和扑火工具配备,一有火情,迅速出动,重兵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措施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安全。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打火头,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五)加强值班值守。节日期间,高森林火险时段,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熟悉值班工作各项流程,准确记录值班工作事项,认真做好火情调度和处置,确保火情信息和卫星热点核查情况按规定及时上报。
(六)工作职责。9月30日前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坟山头、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节日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要有村干部、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各村护林员要统一戴森林防火标志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各村应在重阳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人员,做到宣传标语、鸣锣警示、开放广播、微信等集中强迫性进行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守职、尽责。
9月30日至10月5日,10月10日至10月15日,10月20日至25日,三个时间段每日上午7点前、中午14点前各村组织进行巡逻,巡逻队由村干部、镇驻村工作组等组成,卡口值班人员需在7点前到位,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加强村内“五类人员”的监管,并做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并上报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表。
附表(一)包片包山头森林防火责任表
附表(二)森林防火包村名单
附表(三)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表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范晓晓
联系电话:0594-3611512
联系地址:涵江区江口镇镇兴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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