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近日,江口镇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江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口镇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该政策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做出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2021年莆田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2021年莆田市涵江区河湖长制工作要点》,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系列部署精神,为加强水岸同治,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做响“河长日”品牌,不断强化河湖长履职和河长办能力建设,我镇围绕水生态治理、水环境保护和水质提升等要求,特制定《江口镇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
二、出台意义
为加强水岸同治,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做响“河长日”品牌,不断强化河湖长履职和河长办能力建设,为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宜居江口”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含三个部分,涉及水质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一、水质目标
2021年,萩芦溪江口镇段及三叉溪(蒜溪)干流断面水质国家、省考核要求,小流域水质达标。
二、工作任务
各村要采取入河排污口整治、畜禽污染整治、河湖水系环境清理整治等多种方式提升水质,确保断面水质达标。
1.保持河道及时清理整治
遵循“水下无淤积、水中无障碍,水面无漂浮,水边无垃圾”的要求,做好萩芦溪、三叉溪(蒜溪)及各村河网的清淤、打捞垃圾、封堵排污口、拆除河道两岸违章搭建等治水工作,全面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对重点、难点问题,利用钩机设备和专业人员,不定期开展大清淤行动。
2.完善生活污水处理机制
严格督查萩芦溪、三叉溪(蒜溪)及各村河网沿线住户的污水排放情况,定时检查污水收集池建设、污水管网的铺设等情况,做到“不漏一口”,发现一处、登记一处、整治一处。同时,推进江口社区江滨南街防洪堤改造工程和生活污水纳管工程的投入使用。
3.整治畜禽养殖污染
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整治辖区内违法违规开设的畜禽养殖场,动员各村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巡查,推动摸排常态化,做到“零容忍、全覆盖、严整治”,扼制“反弹复建”情况。
三、工作要求
全镇河道根据行政村进行属地分段划分管理,包村领导为村河段河长,根据河长巡河要求,发现并督促本村整改落实河道问题,包村干部做好相关协助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本村河道第一责任人,统筹安排村内河网管理工作;河道专管员贯彻“一日一巡”原则,强化河道问题发现和监督力度。
1.河长办应及时跟踪落实督办单处理
镇河长办收到上级有关部门对我镇开具的督办单,应在第一时间转至包村领导、干部,包村领导、干部应及时跟进完成情况。各村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反馈至镇河办,如逾期未完成整改,应报告说明;无正当理由未完成整改的,予以通报并按相关绩效管理规定处理。
2.镇级河长应严格贯彻巡河要求
镇级河长、河段长日常巡河应做好巡河APP记录,发现问题时及时上传、及时通知整改、及时反馈整改结果,以示负责。
3.河道专管员应全面履行巡河职责
河道专管员应严格按照《莆田市涵江区河道专管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巡河,落实“日均三小时”巡河任务,认真填写巡河记录,及时反馈问题,多次发现履职不完全或懈怠履职的,将上报区河长办。
4.村主干应认真对待河道问题
各村应做好日常巡河、护河工作,主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对各级约谈、通报、督办、转办及举报投诉件,应按要求及时落实整改并反馈。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马虎应付的,无正当理由逾期反馈的,予以通报批评。全年河道治理和整改情况纳入村考评内容。
四、保障措施
1.明确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河道水生态及河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河道水生态管理相关工作,抓住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集中攻坚。同时,贯彻落实绿色生态的发展理念,以服务经济和民生为主线,以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整治为抓手,净化水源,切实改善水质,做到保护水生态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
2.完善五员共治
以镇级河长统筹落实、专管员全程跟进、民间河长协力监督、河警长严格执法、专职人员常态保洁的“五员共治”体系开展河长制工作,确保责任到人。
一是发挥镇级河长、河段长管河、护河、治河职能。保证巡河常态化,明确整治任务要求,落实问题排查整治领导负责制。二是发挥巡河员全程、全面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功能。严格落实巡河要求,将巡河问题、过程和结果通过“河长助手”APP信息化,推进河长制工作智慧化,并及时交办基层河长,跟进限期整改反馈。三是突出民间河长群策群力、全民共建的榜样效应。完善民间河长队伍,引导其积极参与巡河治水,发挥积极示范带动作用,提高群众的参与河湖保护意识。四是加大河警长执法力度。持续深化我镇2021年开始实行的河警长制度,形成违规排污、盗窃破坏治水设备和河道安全措施等违法犯罪打击的警政、警民协同合力的“警务共同体”。五是增加常态保洁密度。针对问题多、污染重的河道,增加保洁人员和设施配备,增加保洁次数和时间,力求河道清洁常态化。
3.创新工作机制
一是推动上下游、左右岸联动巡河。重点针对交接断面、河道交错等易产生治理漏洞的地方,与相邻县镇保持沟通联系,主动作为。配合各级河长办等相关部门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河道共同保护工作机制。二是坚持人防、技防同步走。利用备战桥处河务电子警室及信息化平台,实行24小时监控,对河道实施定点监控、即时抓拍,提高监测密度和精确度。三是突出宣传联动效用。通过微信工作群、悬挂横幅、制作公示牌、巡河劝导等形式倡导河道保护,增强群众的水生态保护意识。四是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发挥河长办综合协调、分办督办作用,持续开展巡河工作,重点督办河长、河长办、河道专管员履职情况,协调解决涉河涉湖等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落实职责任务。
4.深化监管建设
加大效能督查力量,完善监管体系,督促镇、村河长履行好领导职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全程留痕;做到河道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减少上级督办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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