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近日,江口镇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江口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近岸海域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帮助社会公众更好的理解《通知》,现就该政策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等做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在全镇近岸海域全面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在2019年底前完成对所有直排海排污口全面排查,规范排污口登记备案及非法(或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整治,建立健全入海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
二、出台意义
能够有效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为打赢水质提升攻坚战和打造“产业强区,宜居江口”营造良好的水质环境。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三个部分,涉及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内容。
(一)工作目标
在全镇近岸海域全面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在2019年底前完成对所有直排海排污口全面排查,规范排污口登记备案及非法(或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整治,建立健全入海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
(二)主要任务及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分三步走。一是动员部署阶段,各相关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细化任务分工,为专项整治行动平稳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二是全面排查阶段,各相关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本行政区域内陆地已建及在建的所有直排海排污口(不含入海溪流及泄洪渠道)进行全面排查,重点调查已审批项目入海排污口和未审批规模10吨/日以上入海排污口,逐一明确非法(或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摸底排查情况(含入海排污口清单)于2019年8月10日前报送镇环保站备案(联系电话: 6916807 )。三是清理整治阶段,各相关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市、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要求,对排查发现的非法(或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综合采取拆除、封堵、接管、迁移等方式予以整治。四是总结完善阶段,各相关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对照整治目标和工作要求,认真梳理专项清理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入海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于2019年12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含已整治的非法排污口清单)报送我办。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入海排污口专项排查及整治工作,精心组织部署,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目标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排查和整治,确保数据准确并严格按照镇里要求的时间节点上报。
江口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9日